理法与临床系列之19:病有新异 治无老路 ——再谈“方证对应”之弊
笔者读贾春华《张仲景方证理论体系研究》一书,书中说:“方证体系以研究‘已有病症已有对应的有效方剂’为优势,对新出现的病证尚未有有效处方者,或显得力不从心。”(见该书72页)此话促使笔者对“方证对应”进行了再次思考。什么是“已有病证”呢?从该书文意,我们可以理解为已经有成熟治疗方案的疾病,原文的描述为“已有对应的有效方剂”。这是些什么病症呢?是一些认识比较清楚、变化比较少、研究阐述比较透彻的病症(这里将原文中的“证”变为“症”不是笔误)。
如迁延性发热用大剂小柴胡汤加减,上呼吸道不利没有明显热象的咳嗽以小青龙汤暂用……这些说白了就是经验。在多数简单的情况下是可以复制的,但这些经验是对症的,与中医反复强调的“治病必求于本”没有关系。
如果某些中医将对自身要求降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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