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 (2014-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振兴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产业和文化,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粤发〔2006〕3号)等要求,制定本行动纲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服务民生贯穿于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各项工作中。坚持传承普及、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中医药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建立起适应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有地级以上市建有三级中医医院,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3%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产业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药医院(机构)建设。进一步扶持省级中医医院建设,重点建设3所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地方中医医院建设,所有地级以上市建有三级中医医院,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重点扶持40家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加强未设中医医院的县级人民医院中医科建设,发挥其在区域中医药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功能。重点扶持500家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诊疗设备,9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3%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重点扶持20家“治未病”服务示范试点单位。以现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保健机构在内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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