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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2013试用稿】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23日 国医在线
     第六部分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是区域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与评价,是推进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透明、科学、有效、适度。

    (二)传承与创新相结合。

    (三)考核指导与效果评价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对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组织构建、人力资源、经费保障等,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和科室的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效果、居民接受度、满意度进行绩效评价;对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技术操作等进行监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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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应建立以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岗位工作量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二)区域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设置由年终考核与日常动态质控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构,明确考核评价人员职责和权限。

    (三)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措施、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和物资设备投入、服务功能和效率、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科学研究和社会效益等。

    (四)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应包含社区群众满意度、认知度、依从性等指标。

    (五)应建立由中医药、卫生、工商行政部门对区域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评价制度,包括提供的服务项目与注册服务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服务操作是否安全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行为和药品销售活动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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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绩效评价核心指标

    (一)区域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指以区域中医医院设立的“治未病”科室(中心)、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的“治未病”服务点、健康小屋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站所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组成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二)“治未病”管理体系与层级组织职责清晰:指区域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职能部门,领导小组职责清晰并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三)“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化、职责标准化:指区域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制订区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四)通过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治未病”专业人才达到一定数量。“治未病”专业人才包括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能型人才、具有养生保健康复知识和技能的“治未病”医师、“治未病”专业学科带头人及技术骨干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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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服务效果评价

    (一)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定期组织对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

    1.知晓率:居民中医预防保健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区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预防保健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2.服务对象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依从性、接受率、满意率。

    3.覆盖率:老年人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30%,居民健康体检体质辨识覆盖率达到40%以上。

    4.管理率: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20%以上。

    5.其他:区域内有关疾病发病率、复发率、病死率、致残率等指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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