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为违反同一法律规定如何罚
[案情]A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同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其辖区内B器械公司生产C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过程中,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车间里净化空气设备使用记录证实在生产C医疗器械时未开启净化空气设备;二是C医疗器械后半程的生产如包装、灭菌、检验等过程不在B器械公司注册的生产地址完成,且未经批准委托生产;三是生产C医疗器械某个环节的生产车间,虽然在B器械公司内,但是该车间未经审查批准。
[分歧]
在该案中,执法人员对B器械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意见是统一的;认可B器械公司有三个违法违规行为、只按一个案件立案的事实。但在罚款处罚额度的认定上,执法人员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处罚意见认为,应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B器械公司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三种违法行为一并处以3万元,且不能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二种处罚意见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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