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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法规需完善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消除阻碍医师有序流动的不合理规定,完善鼓励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这一国家层面的政策利好,无疑为医师多点执业添了一把“薪火”。

    好政策落地难

    毋庸置疑,医师资源作为医疗资源的核心要素之一,其配给不足和紧缺的现状,是制约医改推进的瓶颈。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既可以让优质的医师资源流动起来,通过流动人才的模式扶持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又可以增加医师的合理报酬,令医师的“走穴”阳光化。

    早在2009年9月,原卫生部就印发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全国部分地区先行试点,以缓解“看病难”。然而,从各地试点的医师多点执业情况来看,效果并不佳,特别是大专家去基层医院的更少。以江苏省为例,截至2013年年底,一共只有432人申请多点执业并获得有关部门同意。其中申请到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的有87人次,申请到农村卫生院的仅有1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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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之所以对多点执业普遍“不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来自于供职单位的阻力。尽管原卫生部曾下文允许医师合法进行多点执业,但要求“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问题是,专家级医师是医院的招牌,想来没几家医院愿把好医师放出去多点执业。更何况,培养一名好医师,医院也要先期投入很多,因此不愿与其他医院共享培训成果。二是诊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尚未被消解。无论多么有经验的医师,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地杜绝诊疗过失。如果是在其供职的医院行医,尚有单位“保驾护航”,但是多点执业一旦出了医疗事故,当事医院与第一执业医院是否负责,是一个未知数。“走穴”的医师若是风险全担,显然力所不逮。三是相关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滞后,使得医师、医院对多点执业顾虑重重。我国现在的人事管理制度决定了医师都是“单位人”,能不能去其他地方执业得听单位安排,而大医院的医师本来工作就多,难以成为自由执业者,如果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又会担心医院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甚至在工资福利、养老保障等方面“穿小鞋”。

, 百拇医药     为医师“松绑”

    让医师流动起来,成为自由人,既是国际惯例,也是医改的大势所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医师自由执业(如美国医师只要取得执照,就可以多点行医),医师依靠自己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获得相应的报酬,没有红包、回扣。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某种意义上说,衡量医改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就是看医师是否实现了自由执业。”

    要让多点执业叫好又叫座,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给医师“松绑”,只有把医师群体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个好政策才能落地开花。

    首先,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即医院也要像大学一样去行政化。医师应该是自由职业者,靠医疗技术吃饭。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对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的医院要予以适当的编制支持和财政补贴,让其有动力成为优质医师的输出源。还可借鉴国企改革的经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继续给离退休的医师按照现行制度发放退休金,对现在在岗的医师保存国有事业编制身份及相应待遇,从此取消公立医院的国有事业编制;新人全部采用合同制,和医院签订劳动契约。同时,接受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对医师所供职医院也要有补偿机制,而对多点执业的医师,要让市场重新为其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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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必须加以完善。尽快修改《执业医师法》,制定相应的许可制度,为医师人才流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从而使医师多点执业有法可依,保护患者、医院、医师的合法权益,让优质资源的供给效率最大化;同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行为。

    再次,要厘清医改中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提供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其他的如自由执业可以交给市场完善。

    此外,按照深圳的医改思路,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师设置“医强险”,以降低多点执业的医疗风险。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百拇医药(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