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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与秦越人并非同一人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131期
唐人早有所疑,史书记载是实证,扁鹊不专指秦越人
扁鹊与秦越人并非同一人 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地域范围,有着诸多祖承扁鹊之学的医家,所以秦越人可以称之为“扁鹊”,但是称为“扁鹊”者,却不一定专指秦越人。

     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地域范围,有着诸多祖承扁鹊之学的医家,所以秦越人可以称之为“扁鹊”,但是称为“扁鹊”者,却不一定专指秦越人。

    年初曾对四川老官山汉墓出土的10部古医书进行报道,由于其中有“弊昔(扁鹊)曰”字样,而被有关专家初步认定为扁鹊学派的著作,引起中医界的高度重视,也引发了一些学术争鸣,尤其是对扁鹊其人其事有不同的说法。今天刊出这两篇文章,或许能给关注扁鹊研究的您带来新的启示。

    关于扁鹊的里籍与地望,虽然《史记·扁鹊列传》开篇即有“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之语,但自东晋徐广在《史记音义》中指出“‘郑’当为‘鄚’。鄚,县名,今属河间”以后,就纷争四起,至今尚未得以平息。综观古今学者就这一问题,以“处则充栋宇,出则汉牛马”的鸿篇大论各逞歧见,争鸣不休,皆因将扁鹊与秦越人视为同一个人看待的缘故。

    唐人早有所疑

    西汉·司马迁在《史记·扁鹊传》中说:“扁鹊……姓秦氏,名越人。”同时代的韩婴在《韩诗外传·卷第十》中也说:“扁鹊曰:入言郑医秦越人能治之。”根据这两处西汉人的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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