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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是“病果”当详辨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2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135期
     平遥王氏妇科

    天有一丸红日,人有一息真阳,真阳即元阳,实则“火”也。张景岳云:“命门有火候,即元阳之谓也,即生物之火也。”命门之火可推动人体各种机能活动,使之生生不息。可见火(元阳)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动力源渊。

    对于“火”,《内经》又有少火、壮火之论。《素问·阴阳应相火论》说:“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壮火乃火盛也,火盛则耗气,故壮火之气衰也。少火属常火,火正常可养气。气壮火盛则耗气,故云食气、耗气和散气也。然火正常则养气,故少火生气也。

    《内经》此论明确指出,壮火耗气是人体机能过亢,其结果必损伤人体正气,致使机能衰弱。然少火则属正常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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