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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怎就成了百足之虫?
http://www.100md.com 2014年8月7日 健康时报
     最近有两件事,属于旧话重提,但提起来又让人浮想联翩:一是广东潮州警方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酸奶片的案件,查扣成品酸奶片12.05吨、半成品酸奶片糖13.5吨。二是河北省女子监狱7月31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于2009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已获减刑,刑期减至17年3个月。

    客观而言,这两件事,未必需要动辄得咎:前者说明食安监管卓有成效,后者也是法理内的常态。但两件事交错在一起,也容易给公众形成一种情绪化的错觉:三聚氰胺阴魂不散,怎么就原谅作奸犯科了?据说,时过境迁,当年“三鹿事件”中被问责的官员大多重新上岗,那么,田文华的减刑也许确实无甚可说。只是,一边是官员减刑复出,一边是三聚氰胺重现江湖,别的不说,这让仍在阴霾中挣扎的大头娃娃、结石宝宝情何以堪?

    这些年,三聚氰胺始终不时魅影闪现。2009年左右,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企业都是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原料。2010年7月,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2011年4月,重庆警方查获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2.6万多公斤……凡此种种,三聚氰胺虽是“过街老鼠”,又更像是“百足之虫”,症结何在?

    五年倏忽而过,要说监管不力,权力部门可能也很委屈。2009年,《食品安全法》高票通过,《食品卫生法》废止,可以说,三聚氰胺事件便是最大的契机,职能监管也由重在外部监管转向全程监督。及至今日,《食品安全法》大修,其意旨仍在以“最严监管”捍卫民众食品安全。此外,8月1日,新版食品安全国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制度与法令,执法与行政,都没闲着。那么,三聚氰胺的窘境,除了向常态监管求解,还有怎样的警醒呢?

    中国有句老话,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食品安全,更不能在哪儿跌倒、继续在哪儿跌下去。三聚氰胺令人愤懑,除了权力监管不能掉以轻心之外,同样重要的还有以下两点:一是行业自律,二是耻感文化。因为所谓无缝监管,不可能真管到每条生产线。对一个行业来说,如果丧失了基本的自律机制与自洁功能,监管者就算常驻车间,恐怕也灭不了三聚氰胺。国外的行业协会,不只是收钱,更起到业内监督与服务的作用。它们配合权力监管来清理门户,更有效率,也更有的放矢。此外,于企业文化而言,耻感文化是底线。不然,“易粪相食”,谁也不能幸免。

    三聚氰胺再次出事,罚单固然不能少,但构建“最严”的防控体系,显然不只是监管部门一家的独角戏。, http://www.100md.com(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