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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父母有权对“啃老”说不
http://www.100md.com 2014年9月4日 健康时报
     继子女“常回家看看”被列入老年人权益法之后,又一条尊老美德将被列入法律。日前,《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杭州并不是第一个立法禁止“啃老”的城市,之前江苏、山东等地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时,都曾有过类似规定。但是,正如“常回家看看”入法引来争议,立法禁止“啃老”同样遭遇质疑: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禁止“啃老”合不合适,有没有用?常见的抱怨是:我也不想“啃老”,但是工作难找、工资太低、房价太高……更有甚者,认为“道德不能依靠法律来强制”、“法律不能插手私德领域”,将立法禁止“啃老”视为多此一举。

    这些质疑者一般都是年轻人,或许有过“啃老”经历,却大抵没尝过“被啃”的滋味。既不会是不久前健康时报关注过的起诉要求儿子搬出去的徐先生(详见8月25日健康时报头版),也不会是媒体最近曝光的有三个女儿却住在公厕的北京八旬老太。如果站在老年人立场,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就不难体味禁止“啃老”的立法初衷,以及保护老人权益的必要。

    “啃老”不仅是一种现象,更是一个问题;既是“家务事”,也是“天下事”。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生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立法禁止“啃老”,就是要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被“啃老”损害的老年人权益,旗帜鲜明地反对“啃老”,打破“啃老”的“常态”,形成“不啃老”的“新常态”。这既符合传统的道德观念,也符合现代社会的权利观念。

    对年轻人来说,立法禁止“啃老”是一种激励和督促,与其质疑立法,不如反求诸己,理解爱你的父母,将立法视为对子女责任的提醒。对老年人来说,立法禁止“啃老”,更是要使之从盲目的溺爱里唤醒权利意识。很多中国父母只要儿女过得好自己也就无所谓,这固然可以理解为亲情的伟大,但在老龄化背景下,这未尝不是社会性的养老隐患。父母对子女倾其所有地无私给予,并不一定就能换来亲情满溢的安享天伦。老年人必须时刻意识到经济独立对于幸福养老的重要性,无论怎样爱子心切也要注重维护自身权益。

    更何况,无底线地给予非但帮不了子女,反而可能害了他们。欧美、日本、印度等国也都曾为“啃老族”(英文为“NEET group”)操心。英国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一份长达16页的《家长激励因素》手册,要求家长给孩子“严厉的爱”。手册指出,父母的“过度支持”是个错误;如果家里生活太过安逸,子女就不会愿意出去找工作。可见,做父母的需要保留一份清醒和理智,如果子女是因为懒惰、逃避等原因“啃老”,或者子女“啃老”已经让自己不堪承受,就大可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地告诉他——“你违法了。”, 百拇医药(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