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调查笔录的制作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询问调查笔录》,是在进行案件调查时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被询问人询问的记录文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及调查目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字。”这是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的法律依据。《询问调查笔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调查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时使用。《询问调查笔录》,也可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使用。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询问调查笔录》包括首部、笔录特定事项、调查记录和尾部四个部分。
(一)首部。
1.文书名称,即《询问调查笔录》。
2.页码。固定格式为“第页,共页”。
(二)笔录特定事项。包括案由、调查地点、被调查人情况、调查人情况、监督检查类别及调查时间等。
1.案由。案件名称,具体表述为:单位(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如××医药公司涉嫌经营血液制品假人血白蛋白案。
2.调查地点。写明调查时的具体地点,如××市×路×号××公司×楼会议室。
3.被调查人情况。写明被调查人姓名、职务、名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话或其他联系)以及地址等内容。
4.调查人情况。写明调查人姓名(2人以上)和记录人姓名,记录人可以是调查人中的一员,也可以是另一人员。调查人必须是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
5.监督检查类别。应当准确注明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品种类别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类别。
6.调查时间。指单个调查活动的时间过程,写明调查时的起止时间,即×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三)调查记录。调查记录是笔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人向被调查人员表明身份、告知有关法定义务和应负的法律责任、调查人员的提问内容和被调查人的陈述。
调查记录起始部分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及调查目的。一般叙述为:“我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请你过目。”“我们依法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你也有权申请调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因该叙述是程式化的语言,所以上述文字可以一并印制在本文书上。
调查记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在调查记录中,被调查人的陈述内容是记录的重点。记录采用对话的形式,调查人员的提问和被调查人的回答应分别列段,并在段首标明“问:”和“答:”。
调查人提出问题后,应当有被调查人的回答。如被调查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应当写明被调查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字样。
(四)尾部。其主要内容是履行签署手续。
1.被调查人签署。记录完毕,首先编写页码,然后交被调查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调查人在笔录终了处顶格写明:“以上情况属实”或“以上笔录我看过,记录属实(或与我说的一样)”,并签字。如果笔录为多页时,每页笔录终了处均应有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如被调查人拒绝签字的,记录人应在笔录上注明。
2.调查人、记录人签署。调查人、记录人分别在每页笔录终了处签名。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询问调查笔录》必须当场制作,调查人询问被调查人时必须有2名以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出示证件。
(二)调查人询问被调查人应当个别进行,笔录应当场分别制作。
(三)记录询问情况时,如被调查人当场提供了书证、物证等,应具体、详细记录清楚;对被调查人提供的其他知情人的,对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也应详加记录。
(四)《询问调查笔录》首页不够记录的,要用副页续记,不可用其他稿纸替代。
(五)笔录应对被调查人的陈述内容的原意作忠实记录。
(本文选自湖北省局编写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示例》一书),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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