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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污染”治理不仅是口号,更是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2月8日 中国医药报
    福建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治理“餐桌污染”的省份,从2001年开始,实行政府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建立食品安全考评体系,将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基本建立健全涵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质量检测、法治保障、组织实施、社会监督、健康消费八大体系的“安全网”,实现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的无缝衔接。笔者认为,福建省之所以能够坚持不懈地进行“餐桌污染”治理,是因为在福建,“餐桌污染”治理不仅是口号,更是实实在在的机制。

    首先,政府承担食品安全治理主体的职责。福建的“餐桌污染”治理,确立起政府是第一治理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的理念与实践标准,由省长亲自抓、具体抓、持续抓,形成了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其次,企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一方面,加大惩戒力度,使企业“不敢”危害食品安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企业“不能”危害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在食品企业中建立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和“红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产品推介,乃至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挂钩,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对食品安全失信失范行为的制约作用,使企业“不愿”危害食品安全。

    第三,充分发挥公众在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加强对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另一方面,立法规定了公众对食品安全政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通讯设备、信件向监管部门及时反映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监督食品质量安全;政府积极通报相关信息,实现全信息披露、信息采集、风险分析及信息反馈等工作,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百拇医药(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