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健康美容防火墙
由于化妆品行业的准入门槛低,现行法规相对滞后,近年来,化妆品质量问题成为投诉举报焦点之一。化妆品最常见的投诉问题是皮肤过敏,使用者容易出现皮肤瘙痒、肿胀、痤疮、干裂等问题。在日常抽检时,执法人员在美白护肤类化妆品中不时检出铅、砷、汞、铬等重金属化学成分,化妆品确实存在健康安全隐患。
为规范化妆品行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启动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工作,2014年11月8日,总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监管法规完善进入深化阶段。在实践中,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配套规章完善的基础上构筑化妆品使用安全消费的“防火墙”。
建立哨点与监测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构建立体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报告工作。
, http://www.100md.com 具体监管实践中,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需要适应当前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求。监管部门应综合考量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服务水平、接诊人次、网店设置布局的情况,确定专设皮肤科的医疗机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者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包含“外科”的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来承担具体不良反应诊断、数据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辖区内的某个大型综合性医院可以作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整理、汇总、评价、分析、反馈等工作。
搭建信息管理平台
监管部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搭建化妆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平台为科学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提供保障基础,实现监测信息数据的收集、鉴定、整理、汇总、分析、评价等功能。
该平台一旦建立,监管部门、监测中心、监测哨点、化妆品使用单位、化妆品行业协会和化妆品消费者都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实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沟通交流、资源共享。
, 百拇医药
化妆品抽检纳入测评
目前,各地具备化妆品安全检验资质的单位不多,多数市级检验机构正在加快推进化妆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步伐,而县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
在化妆品抽检工作中,执法人员应重点抽检宣称具有育发、防晒、祛痘、抗粉刺或除螨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还有使用量较大的染发、烫发产品与彩妆类产品,以及媒体曝光的涉及重金属汞超标的美白、祛斑类产品。相关抽验结果应当一并载入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积极引导消费行为
在掌握足够的不良反应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应强化宣传手段,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提醒消费者,提高其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意识,避免化妆品使用不当造成危害自身健康的事故发生。通过积极引导,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不良反应,消费者若怀疑皮肤问题是由化妆品引起的,可以及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哨点医疗机构就诊,向监管部门报告,做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预警、早评价、早报告、早处理。, 百拇医药(高 雷)
为规范化妆品行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启动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工作,2014年11月8日,总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监管法规完善进入深化阶段。在实践中,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在配套规章完善的基础上构筑化妆品使用安全消费的“防火墙”。
建立哨点与监测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构建立体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报告工作。
, http://www.100md.com 具体监管实践中,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需要适应当前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需求。监管部门应综合考量各医疗机构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服务水平、接诊人次、网店设置布局的情况,确定专设皮肤科的医疗机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者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科目包含“外科”的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来承担具体不良反应诊断、数据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辖区内的某个大型综合性医院可以作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整理、汇总、评价、分析、反馈等工作。
搭建信息管理平台
监管部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搭建化妆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平台为科学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提供保障基础,实现监测信息数据的收集、鉴定、整理、汇总、分析、评价等功能。
该平台一旦建立,监管部门、监测中心、监测哨点、化妆品使用单位、化妆品行业协会和化妆品消费者都可以通过管理平台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实现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沟通交流、资源共享。
, 百拇医药
化妆品抽检纳入测评
目前,各地具备化妆品安全检验资质的单位不多,多数市级检验机构正在加快推进化妆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步伐,而县级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此项工作。
在化妆品抽检工作中,执法人员应重点抽检宣称具有育发、防晒、祛痘、抗粉刺或除螨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还有使用量较大的染发、烫发产品与彩妆类产品,以及媒体曝光的涉及重金属汞超标的美白、祛斑类产品。相关抽验结果应当一并载入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
积极引导消费行为
在掌握足够的不良反应信息与监管信息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应强化宣传手段,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提醒消费者,提高其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意识,避免化妆品使用不当造成危害自身健康的事故发生。通过积极引导,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不良反应,消费者若怀疑皮肤问题是由化妆品引起的,可以及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哨点医疗机构就诊,向监管部门报告,做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预警、早评价、早报告、早处理。, 百拇医药(高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