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售假 骗局重重 厦门破获一特大假药案,主犯被判15年徒刑
厦门破获一特大假药案,主犯被判15年徒刑
漫画/赵天奇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结一起由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功破获的假药案,该案涉案金额之高、犯罪人数之多、受害人遍布区域之广,均为福建省之最。法院判处两涉案公司罚款共计1100万元,判处两名主犯有期徒刑各15年。假药销售人员在内的其他17名涉案人员则依照涉案金额大小,情况严重程度不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4年,罚金1000元到6万元不等。
案发前,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陆续接获来自各地的投诉举报,全是关于“双歧三效”、“紫苏油胶囊”、“乌龙养血胶囊”等产品,发货地址相同。为避免打草惊蛇,厦门市局先从投诉者处收集药品证据,在认定“双歧三效”为假药后,将相关材料证据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于2013年3月8日以“销售假药罪”对本案立案调查。
该案前后历时1年8个月,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多方通力协作,审结此案,将罪犯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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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开路
经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查明以周某和郑某为首的19人的假药销售公司在两年内售卖假药金额高达两千多万元。受害者上千人,遍布全国。厦门市局稽查处副处长苏天福介绍:“这起特大假药案作案模式颇具特点。和一般卖假药团伙不同,周某等人不和受欺诈的消费者面对面沟通。他们既不搞‘老年人健康养生讲座’,也没有选择在闹市区租店面收货,而是通过广告和热线电话传播假药,隐蔽在暗处行事。”
该团伙在全国各大媒体上大肆宣传,让患者拨打“400”开头的免费热线,他们在居民楼里租两套房,大门紧锁,让接线员们守着电话售假。
媒体上刊登的广告是骗局的“点睛之笔”。主犯周某曾经从事药品推销工作多年,深知销售噱头。为了让产品“高端”、“上档次”,他详细杜撰了各种产品故事,在媒体上吹嘘得神乎其神。以“乌龙养血胶囊”为例,周某以莫须有的“连教授”为由头,编了一个很长的故事:据说“连教授”乃1928年出生,是明朝皇帝御医的第八代嫡孙,当过中央首长的保健医生,“乌龙养血胶囊”就是他独门炼制的特效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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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患者因“连教授”的履历慕名而来,有人还希望见“教授”一面。周某给话务员培训,让他们统一口径,无论谁想见药品研制者,他们都说“教授年纪大了,近日已经闭门不出,您忍心打扰他吗”。
为了蒙蔽消费者,他们的谎言层出不穷。除了“连教授”,周某还陆续推出“诺贝尔获奖者”、“20年老中医”等专家,全是子虚乌有的人物。经过包装,成本20元左右的假药至少卖到198元高价,利润翻十倍。每卖出一盒假药,销售员仅抽成5元,其余暴利全都进了主犯周某和郑某的腰包。因此,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对周郑两人判处的刑罚最重。
控制员工售假
虚假广告招揽到客人,接下来就是话务销售员们的“医生”戏。
“在售假窝点中,无论男女老少,所有的销售员通通自称为某某医生。每个话务销售员至少要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售假者想营造一种让消费者误认为其在与专家对话的感觉,从而自然地产生信赖感。”苏天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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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话务员接听患者热线期间,接听环境要保持绝对安静,营造出“医院”的感觉。通过免费热线打进来的电话统一由2名前台接起,她们会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关注药品名称,并告知来电者“待会会有医生打电话给您,进行专业咨询”。
患者听说是医生打电话来,往往会和盘托出自己的病情,话务销售员会抓住一个症状大肆推销假药。不仅如此,销售员们还会主动出击,每一个“医生”都会保留详细的客户名单,哪位病人买了什么药,几个疗程,什么时间购买,信息全部记录在案。客户投诉或者回购产品均由同一个人负责,避免露马脚。等患者快吃完药的时候,销售人员主动督促客人吃药,鼓励他们接着买假药。
为了保证接听业务的“质量”,周某等人组织过大型的课程,还发教材给员工看。员工培训教材是售假的宝典,所有问题都有“模板”。来电者若想问疗效,话务员会说“第一期吃完头不疼了,第二期吃完眼不花了”;来电者若想见广告里说的“专家”,话务员会自称是专家的学生,声称教授高龄退休已经不看诊了。所有的礼品不能直接送,话务员表示得先“请示领导”,放下电话等个一两分钟,他们再告诉来电者能送礼品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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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大部分从事售假的业务员都坦承自己怀疑“公司在卖假药”。一名业务员曾遭到客人投诉,她偷偷让对方把药停了,因为“害怕会吃出事来”。有员工当面问过周某,公司是否有出售药品和保健品的资格?周某对员工搪塞道:“药是厂家生产的,我们只是帮着卖,没有关系。”
在售假窝点的业务员悉数选择了沉默,一方面是为生计,另一方面,周某与郑某采取种种方法控制员工,接线员每天的通话记录都会被全程录音,一旦被主管发现自己说漏嘴,后果不堪设想。平日里,作为售假大本营的“公司”大门都紧锁,犹如堡垒。为防止走漏风声,员工之外的其他人不能进出“公司”,连老板的朋友都被挡在门外。
无效产品当“灵药”
受害人并不知道电话那头的“医生”其实是一群毫无医学背景的话务员。翻阅他们的员工培训资料,办案人员发现他们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自己卖的是“药”,而是把产品的效果夸大了十倍百倍,让消费者认为他们卖的就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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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该团伙销售的产品大多是从武汉等地购进的。有些产品是没有批准文号的“三无”产品,例如“双歧三效”、“紫苏油软胶囊”和“东方宝”;另一些则是真药做假广告,例如“乌龙养血胶囊”、“益气消渴颗粒”和“参茸大补膏”。调查得知,在进货的时候,主犯周某最看重的就是产品“无效”,他认为“什么效果都没有,就相当于什么症状都适用”。因此,该团伙在全国媒体上刊登广告,把药品非药品混着卖,一律吹嘘成“旷世灵药”,适应症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老年人常见病,从胃痛到头疼脑热高血压等等无所不包。
法庭上,周某辩称自己“主观恶性不大”。周某从1997年开始干药品推销,2011年5月,他辞职和郑某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打着批发零售食品的名头干卖药的老本行。隔年5月,两人又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把业务拓展到了“健康咨询服务”,开始大规模售假。
周某认为,保健食品虽然不能治病,但吃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副作用。因此,他辩称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规定的“特别严重情节”。这一说法被法官认定不能成立。
“根据《药品管理法》,周某等人销售的药品有三种是假药。以‘双歧三效’为例,是只有‘卫食证字’的食品却在包装盒上标注了‘适应症状’,包括‘胃痛、胃胀、呕吐’等内容。这就是在告诉食用者药品有哪些疗效,完全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监管部门认定其为假药。”苏天福说。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为,由于销售的药品分为药品和非药品,应该区别判决。就销售“双歧三效”等三种假药的行为而言,法庭认为应以销售假药罪论处;而“乌龙养血胶囊”等产品虽然是国药准字号药品,但是涉案公司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不得擅自销售,因此构成非法经营罪。综上所述,周某与郑某的两家公司同时构成销售假药罪和非法经营罪,法官判决罚金1100万元。, http://www.100md.com(本报记者 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