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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钩沉与正误(3) 发于阴发于阳是指风寒风热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20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262期
    关于《伤寒论》第7条的“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其中的“发于阴”“发于阳”后世医家争论颇大,提出的假说也五花八门,但都不能完整说明伤寒发病机理,尤其是没有前后联系,与后面的条文产生违拗,也与临床实际不相符合。

    要真正理解“发于阴”“发于阳”中的阴、阳所指,必须要与《伤寒论》第131条所说:“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所以成结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综合看待,还要结合其他原文和临床实践。

    其实“发于阴”“发于阳”的阴、阳是风寒邪气和风热邪气的代指。它指出了两种寒热性质不同的邪气所导致的证候、传变,治疗也就迥然不同。其根据如下:

    太阳病分类之后便是发病成因

    《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篇的第1、2、3、6条是太阳病表证的概念和分类,定义了表寒证和表热证,而第7条则是太阳病表证的成因,发于阳、发于阴是对太阳表证发病成因的概括,这里的阴、阳应该是指病因属性,寒邪属阴,热邪属阳。

    发热恶寒者,是风热阳邪致病;无热恶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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