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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到底要不要离职证明?
http://www.100md.com 2015年8月3日 医药经济报
     亲爱的老师:

    您好!我现在离开了之前的药店,到一家新单位上班了,听别人说变更注册时需要原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可是《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里没这项要求,之前离职时我也没有开离职证明,这样还能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吗?

    谢谢!

    赖俊文

    值班老师:朱凌志

    为维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执业服务行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虽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提到要提交离职证明,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执业药师岗位的强制要求,即企业经营期间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不允许出现虚挂空挂的在职不在岗现象。为此,当执业药师发生注册单位变动情形时,为表明已与原注册单位脱勾,在新单位能真正做到到岗履职,在申请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时,应该提供由原注册单位出具的已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资料,也就是离职证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