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探究(2)
相对公办高职院校而言,民办高等院校办学时间并不长,因此针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各项法规、政策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体制机制保障和一定的经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办高等院校师资建设长期有效地开展。具体来说:(1)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师资培养、培训的法律、法规,为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培养、培训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在国外,“双师型”教师发展比较好的国,如德国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日本颁布了《雇佣—能力开发机构法》等法律,法律效力层级高,标准化强,执行力高。
(2)政府给予财政支持并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明确民办高校教师具有与公办高校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体现在平等工资、福利、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等待遇。这样有利于民办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就目前而言,虽然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除了“民办高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以外。在实质上,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高校教师在享受权利方面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在人事档案管理、养老保险等方面,民办高校教师并没有享受到与公办高校教师相同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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