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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法,我等你很久了!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2日 医药经济报
     【编者按】

    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在研究项目里提到,由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药师法》,让业界忍不住再次为其欢欣鼓舞。不管是在医院药房还是零售药店,药师们对于无“法”执业都大呼“受够了”,希望药师法能早日出台,让医院药师和零售药店药师早日告别尴尬。

    笔者是一名县级医院的药师,经过几年的努力也当上了副主任药师。医院药师上岗的学历要求比零售药店相对较高,接触的患者多,有人可能会觉得,医院药师的药学服务一定会做得更好些。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药学服务

    没时间、没收益导致没动力

    临床药师需要查房,对住院的患者会服务得更加仔细,但在门诊药房工作的药师,每天要为排成长龙的患者配药、发药,药师数量又少,只能在非高峰期给患者交待用法用量、配合禁忌、储存要求等简单知识,在高峰期(医院的高峰期可是很长的)只能简单交代一下“按说明书服用”,“用药咨询”窗口也多是摆设。

    药师的工资主要与职称挂钩,不发错药、不和病人发生争吵,“绩效工资”基本没问题,至于药学服务,则很难量化,也不好与工资挂勾,政策也没有硬性的药学服务要求,出力没好处的事自然大家都不愿干。

    医院执业药师

    没人关心没人管

    笔者所在的医院,如果没有药师身份,是不能在药学部门工作的。虽然医院里有很多同事也考了执业药师,但医院执业药师无人管问,医院不会要求执业药师在本医院注册,也不会因为员工考上了执业药师而给他们涨工资。医院执业药师,这是个多么尴尬的身份!

    药师法

    让药师去做真正该做的事

    要改变当前医院药师的服务状况,让他们能够从“以药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重点转移,还需要从政策入手。笔者认为,医院药房每天接待的患者数量是很大的,一些简单的用药知识可能对患者来说是很陌生的,而要让药师有时间做药学服务,就必须对医院药房人员配置有硬性要求,减轻药师工作负担;从法律上明确药师的权利和义务,发挥执业药师在守护患病安全用药的作用;明确“药学服务”工作内容,药学服务也能够有可量化的指标跟工资挂钩;加强行业监管,避免行业出现的租证、挂证等无序状态,保证公平竞争。

    这次由卫生计生委研究起草药师法,希望能够让医院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身份都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让他们去做他们真正应该做的事情,给病人安全有效用药带来福音。 (副主任药师 蔡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