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2883262
应支持名老中医发挥余热开诊所
http://www.100md.com 2016年6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504期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意见》要求,山西省将放宽社会办医准入资质,下放设置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退休医师到基层开办个体诊所或执业;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及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或在乡(镇)及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或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方法。

    如今老百姓到大医院,都喜欢找名老中医看病。可这些德高望重、享誉中外的名老中医每天都限号,可谓一号难求。甚至一些医院,中医的专家号常常被号贩子把控,让很多患者享受不到优质中医医疗资源。

    一方面,老百姓对名老中医的诊疗需求越来越迫切,另一方面,一些名老中医退休后依然想继续发挥余热开设中医诊所,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中医诊疗服务。

    可是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个人开办中医诊所始终抱着谨慎态度,有的地方要么拒不开放,有的地方要么附加了许多额外条件,让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望而却步。

    当前,国家提倡大众创新、创业,名老中医也有着的自我奉献的热情,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该真正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工作方针,政策措施应该便于名老中医开诊所。

    其他省市,可以参考山西省的《意见》,通过多种政策鼓励中医诊所创办,比如对于社会办医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会办医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对社会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或全部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支持名老中医开诊所,就是在落实发扬中医药传承工作,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老中医开诊所,进一步将中医治疗的“简、廉、验、便”特色在基层得以实现,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中医药医疗服务,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缓解当前“就医难、买药贵”的现状,助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实现多方共赢。

    山西省此项政策的出台,打通了中医诊所创办的“最后一公里”,值得各省市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笔者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因地制宜,为这些发挥余热的名老中医“雪中送炭”,从而让更多的名老中医为祖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锦上添花”。 (作者杨玉明单位系江苏省东台市皮肤病防治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