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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演员车祸毁容,微信朋友圈照片逆转劳动官司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31日 《妇女》
     本以为有了这份工资证明就万无一失的刘洋东怎么也没想到,当日王冰在工资证明上加盖的印章居然不是金华演艺公司注册使用的公章,而是一个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的内部私章。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曾明文规定:“申请经营公章的企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查批准。”经过审查批准备案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王冰才有恃无恐,她是故意给李岩娜盖了这样一个章。

    刘洋东只得出具了另一份录音证据。但当录音播出后,王冰的代理律师却表示:录音声音模糊不清,且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录音中是我当事人王冰。而作为证人出庭的张青也被王冰直接否认是金华演艺公司的职员。一场看似证据充足的官司,却因为没有足够的关系将这些证据连接在一起而陷入了僵局,不得不延后再审。

    朋友圈照片成新证,证据链比孤证有威力

    2015年1月29日,李岩娜和刘洋东坐在堆满资料的会议室中,一起寻找着新的证据,距离上次开庭已经近半个月了,可他们却一直没有再找到新证据,工资证明无效,录音被否决,这一切都让原本有信心的李岩娜开始有点沮丧了。李岩娜问刘洋东:“刘律师,你和我说句实话,我这场官司是不是注定要输了?”刘洋东安慰她:“慢慢来,肯定会找到突破口的。”

    当晚,李岩娜回到达州家中,心里十分难过,她在微信中写道:“虽然案子陷入了僵局,但我只能坚信明天会比今天好。”微信圈中的小伙伴看到后纷纷给她加油鼓劲,其中还不乏在金华演艺公司上班的老同事。很多老同事知道李岩娜在跟金华公司打官司,都觉得公司做得太过分,可是他们中很多人也是兼职,所以也不敢帮李岩娜出庭作证,怕跟李岩娜一样被辞退。大家的心思李岩娜明白,也能理解,可不免有些心酸。翻看着以前当舞蹈演员的照片,李岩娜哭了,如果没有毁容,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如果男友没有走,一切该多好!

    看着看着,李岩娜突然灵机一动,她想到了一个或许可行的办法:以前在金华公司演出时,拍了很多自己或和同事的自拍照,如果自己不是金华公司的员工,怎么会有这些照片?能否用微信圈的这些照片作为证据,证明自己是金华公司的员工。她立即拨通了刘洋东律师的电话。刘律师听了之后告诉她:“这些照片都是由你手机拍的,而且大多数是自拍,并不能证明你和金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你的话让我想到了另一个突破口,你之前有没有添加你公司同事或者领导的微信?”李岩娜回答说“有”。“你翻翻他们的微信,如果你拍的照片他们微信上也有,那么证据与证据之间就能互相佐证,形成证据链,也许就能成为有力的证据。”“那什么样的照片才是最好的?”“最好是你和他同时出现在照片中,而且最好跟工作有关,比如演出会场等地的合影。”

    李岩娜立即翻看金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微信,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符合条件的。李岩娜不死心,继续找。那一夜,她几乎未睡。早上母亲喊她吃早饭,才发现女儿在地上坐了一夜。母亲很心疼,埋怨她不顾自己身体。李岩娜笑着说:“妈,我想通了,我一定会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我不仅要活着,还要好好活,等要到了工伤赔偿,我就去医院看病,把脸治好,那样我就可以继续跳舞了。”

    吃过早饭,李岩娜又继续翻看微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岩娜终于在金华公司经理王冰的微信中搜到了一张照片:是开业那天,王冰和李岩娜等人的合影。每个人身上都挂着名牌,上面清楚显示着金华公司的名头。

    李岩娜忙把照片下载下来发给了刘律师,问他行不行,刘洋东看后回复道:“这一张照片单独作为证据或许不行,但与你之前提供的证明,包括你自己微信上的照片串联起来,便绝对可以。”刘洋东的肯定让原本有点沮丧的李岩娜再次燃起了斗志,立马根据刘洋东的要求将照片导出刻盘作为新证据提交给仲裁委员会。

    就在这份证据提交上去不久,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该条以列举的方式详细规定了作为民事证据类型的电子数据,并明确区分了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由法条可知,视听资料证据往往是动态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监控等,电子数据证据更多是静态的,聊天记录、博客微博等都是存储在网上的文字类证据。这些都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有了这个规定,刘洋东他们心里更有底了。2015年2月10日,刘洋东和李岩娜带着新证据再次出庭。通过这组由王冰发布在朋友圈的开业照片,刘洋东成功地将之前录音内容、押金单以及出庭作证的同事证词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证据链,证明了李岩娜与被告王冰所在的金华演艺公司有着合法的劳动关系。

    但是与此同时,案子又有了新变化,金华演艺公司辩称王冰并不是金华公司的正式员工,双方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是临时工,她在押金单上的签字以及开业典礼上和李岩娜的合影并不能代表金华公司,更不能作为证据。

    刘洋东当庭驳斥了这一点,他从王冰上传的微信图片中,找到了许多她和公司领导、同事的合影以及她平时开展工作时的照片。这些照片与之前的种种证据,再次驳斥了对方辩护律师的说辞。

    2015年2月10日,重庆渝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确认申请人李岩娜与被申请人王冰在2013年9月10日至2015年1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有了这一纸仲裁裁决书,李岩娜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3月,李岩娜前往整形医院商讨治疗方案,她憧憬自己能够早日重新起舞。(本文中当事人除了律师刘洋东为真名,其余皆为化名。)

    编辑/刘 柳, 百拇医药(兰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