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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到底谁承担
http://www.100md.com 2016年8月1日 《妇女》
     无论王强怎么说,李永昌还是不肯点头。经不住王强的再三请求,他只好说回去好好考虑一下,再给王强答复。

    2012年初,苹果4S手机上市,王强专门买了一部送到李永昌的手中,李永昌盛情难却,最终只好同意。

    这边,王强与妻子算好排卵期,林丽每月经期很准时,因此排卵期应该也很准确。可去哪里借?这也是个头疼问题。王强不想让李永昌到家里来,只有到酒店开房,他也不想让妻子与李永昌有过多的交流,只要借种成功就可以。于是,他在县城一家酒店开好房,让妻子先进房间,然后再通知李永昌。为避免尴尬,林丽一进房间就特意关了灯……

    妻子“出轨”,这是天底下所有男人最怕的耻辱,然而,这一天,王强却满怀期待。晚上11点多,妻子从宾馆回到家中,荒唐的一幕终于结束。令王强夫妻俩高兴的是,仅这一次竟然就“借”成功了!

    林丽怀孕后,王强让妻子请假养胎,他精心地照顾妻子。2012年11月,林丽产下一个男婴,小家伙白白净净,可爱极了。夫妻俩给孩子起名叫小虎。小虎满月后,渐渐地显露出李永昌的轮廓来,尤其眼睛和嘴巴,熟人一看就能看得出来,这让王强非常恼火。虽然李永昌借精是王强百般哀求才成功的,人家是帮了他的忙,但此时的王强心态发生了变化,他在工地上见到李永昌心里就犯堵,即使是两人相遇,王强也是头一低,赶紧走向别处。李永昌也察觉到了王强的心理变化,也回避了与他的交往,两个原来很好的朋友,“借种”事情发生之后,却变成了路人。

    打官司索要孩子抚养费

    2013年11月,小虎一周岁时,王强干脆换了一家工地,这样见不着李永昌,他也避免了尴尬。

    然而,王强与林丽的感情却渐渐地产生了危机。随着小虎会走会跑,他的走路姿态,说话语气,简直就是李永昌的翻版!原本那种盼着孩子出生的心理,渐渐变成了看到这个孩子,王强心中就产生一种厌恶感,让他经常会联想起妻子和李永昌在酒店那个夜晚的一切,越想越心烦。年幼的小虎并不知自己的出身,每天王强一回到家中,他就扑上来亲热地喊着爸爸,但王强却常常把儿子冷在一边,独自上网玩游戏,这一幕,让心疼孩子的林丽看不下去了,她吼道:“难道上网比陪孩子重要?”王强被吼急了,干脆说道:“这是你的孩子,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话让林丽难以接受,“借种”之事当初就是王强的提议,没想到王强却对这个孩子耿耿于怀,两人大吵了几次之后,开始冷战。林丽找王强商谈,王强最后提出,如果将孩子送回给李永昌,那婚姻还可继续,否则,他接受不了这个孩子。此时小虎已满3周岁,林丽如何能舍弃自己的骨肉?无奈之下,林丽提出离婚,王强随即同意。

    2014年10月,两人协议离婚,房子归王强,王强将林家支付的首付款返还给林丽,孩子归林丽抚养,但王强明确提出,这个孩子与自己无关,他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

    林丽独力抚养孩子,因餐厅的工作时间难固定,她便请了一个保姆帮带。生活费用急剧增加,她自己根本承担不了,只好再次找到王强,结果又被王强拒绝。王强说,孩子有亲生父亲,你去找他的生父吧!

    林丽多方打听,终于在来安县郊区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找到了李永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此时的李永昌承包的工程干到了一半,发包商却跑了,几十个工人天天都在找着他讨要工资,李永昌正为此事焦头烂额。听明林丽的来意,他说:“那件事我只是帮个忙而已,咱们可是有言在先的,不是说这孩子从此后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吗?你怎么又来找我?”林丽无奈地说:“虽然之前有协议,可孩子现在的生活难以为继,你是他的亲爹,我不找你找谁啊?”李永昌仍不理会。等到林丽第二天再去,李永昌躲了起来没了踪影。

    林丽讨不到孩子的生活费,她找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去咨询,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她:“李永昌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你们之间的所谓‘借种’免责协议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李永昌必须负担孩子的生活费。他不给你,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

    2014年12月,林丽来到来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永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林丽的诉讼目的非常明确,她只要向被告讨要孩子的抚养费。而李永昌到庭后就大呼冤枉,他特意拿出那份还保存着的协议书,称自己并无抚养责任。法官审理后认为,李永昌是小虎的生父,双方对这一事实均认可,小虎属于李永昌的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因此李永昌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2015年8月,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永昌答应每月给孩子1500元的生活费,直到小虎18岁为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此民事案的法官陈平说,“借种”行为违背社会原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借种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也就是说,“借种人”李永昌是孩子的生父,他“借种”所生下的孩子属于其非婚生子女,他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陈平法官还分析说,此案虽奇特,但也很有典型意义,“借种风波”害了两家人的幸福。王强因为心病难消,被迫和原本恩爱的妻子离了婚,林丽莫名其妙地成了个“离异单亲妈妈”,而李永昌自以为做了桩“善举”,却不料惹来了额外“担当”,而随着这一桩令人难以启齿的事件曝光,李永昌自己的家庭目前也已岌岌可危!但愿类似荒唐事不再发生。

    (因涉及隐私,文中除法官外为化名)

    编辑/纤手暖, 百拇医药(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