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开”解决回扣贿赂顽疾
央视曝光部分医院的“回扣门”事件后,引发群情哗然。其实,这个事情并非现在才有,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并且,正是在媒体的不断曝光和社会的一片指责声中成长壮大起来的。现在的关键是,想要解决问题,就要查清:广泛的回扣贿赂究竟是怎么产生的?
医院运转需资金支持
医院要运转,就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医院可以向政府要钱。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的医院,享受部分财政供养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地方财政尤其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能拿出那么多钱来满足医院的需求吗?能造得起那么多楼房、买得起那么多设备吗?
二是医院也可以向市场要钱。凭借自己的服务资格和服务能力,社会有的是付得起钱、购买得起高档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的先富群体。但是现在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非营利性医院,他们能合法开出高价吗?即使这个服务按性质讲,也确实是当得起高价的优质服务。
, 百拇医药
医生要生存,要过体面的生活,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劳动报酬。医生受过专业培训,掌握特殊的调整生命的技能,从事的既是繁重劳动又是复杂劳动还是有风险劳动的医疗工作,为什么不能得到比较高的劳动报酬呢?
招投标竞相压价
医院的药品采购基本上是集中采购招投标的一统天下。网上有人撰文指出,回扣贿赂的根源在招投标,是招投标抬高了药品价格,造成药价虚高,才使得药品行贿有了足够的经济基础和财力支撑。有大量实例证明,医院采购价是药品出厂价的数倍、十数倍。
可是,招投标作为一种有《招标投标法》规范、有多位投标人虎视眈眈监督(投标人之间可是竞争关系啊!)、有相关平台公示的行为,怎么会抬高价格呢?我们在招标文件上只能看到这样的规定:报名投标的必须首先压价若干个百分点;某类药一律压价若干个百分点;销量排名在前几位的分别压价若干个百分点……
, 百拇医药
同时,投标企业为了中标,还拼命竞相压价。现在的药品招投标完全是一种竞相压价的竞卖,而不是竞相抬价的竞买。媒体报道除了通过招投标压低药价若干个百分点外,更多的是,由于种种和招投标捆在一起的压价措施,使得越来越多的药品因此而亏本,因此而停产,因此而断供,以致在中国药品市场出现了产能过剩却产品短缺的怪现象。
招标导致药价趋高的也有。但那是招标压价过狠,导致药厂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停产了低价有效药,从而让同类高价药占据了市场。所以,招标反映的降价和病人感受的涨价,就奇妙地统一在了一起。
那么,医药领域回扣贿赂盛行的根子究竟在哪儿呢?
“四分开”构建和谐社会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业界就有人提出了几乎全世界发达国家都采用的药品采购的通行做法——医药分开,这里主要指的是医院门诊用药。医院急诊抢救用药和病房用药的医药分开,是另外一种处理方式。医药分开就是把医生为病人治病、对症用药和为销售药品、卖药获利区分开来。医生只凭医术获得相应的报酬,不再从处方、从卖药中获利,他的处方选择用药只与治病有关,而与利益无关。病人凭处方到社会药店买药,卖药获利的是社会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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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地,为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社会保障的公益性医院,成为非营利性医院,也不从卖药中获利。这类医院及医生,由政府以纳税人缴纳的财政收入给以运转保障。而为社会高收入人群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院,虽然也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却是营利性医院,它们和医疗的商业保险相配合,满足社会的非基本需求,相应地以高端医疗服务获取高收入。从机制上讲,这类医院根本不需要以药补医,更不会去收受药品的回扣贿赂。
所以,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都明确提出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四分开”原则: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后两个“分开”,就是直接解决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回扣贿赂盛行的治本之策,前两个“分开”则是后两个“分开”的前提和保障。
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了,医院可以分别从市场和政府获得自己的运转费用,并给医生以合情合理、合法公开的报酬;医药分开了,医生的处方只以治病为唯一目的,不再需要以处方来为医院赚钱、为自己谋利;有了这两个“分开”,药品企业不必再以回扣贿赂为药品销售开路,不再需要向医院医生输送回扣贿赂,只需要认真研究开发、生产推销有疗效而又安全可靠的药品,满足医生治病需求,回归药品生产的本源;药品零售企业则按照医生的处方销售药品,并向国家缴纳税收,当然,其中也包括以税养医的部分。
但是,党中央的决策,已经十年,却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实施。在国家强力打击下,医药领域的回扣贿赂依然屡禁不绝,就是因为机制在做坏的引导。想要解决回扣贿赂问题,还是多想想如何医药分开吧!, 百拇医药(郭泰鸿 浙江省浙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医院运转需资金支持
医院要运转,就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医院可以向政府要钱。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的医院,享受部分财政供养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地方财政尤其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能拿出那么多钱来满足医院的需求吗?能造得起那么多楼房、买得起那么多设备吗?
二是医院也可以向市场要钱。凭借自己的服务资格和服务能力,社会有的是付得起钱、购买得起高档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的先富群体。但是现在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非营利性医院,他们能合法开出高价吗?即使这个服务按性质讲,也确实是当得起高价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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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要生存,要过体面的生活,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劳动报酬。医生受过专业培训,掌握特殊的调整生命的技能,从事的既是繁重劳动又是复杂劳动还是有风险劳动的医疗工作,为什么不能得到比较高的劳动报酬呢?
招投标竞相压价
医院的药品采购基本上是集中采购招投标的一统天下。网上有人撰文指出,回扣贿赂的根源在招投标,是招投标抬高了药品价格,造成药价虚高,才使得药品行贿有了足够的经济基础和财力支撑。有大量实例证明,医院采购价是药品出厂价的数倍、十数倍。
可是,招投标作为一种有《招标投标法》规范、有多位投标人虎视眈眈监督(投标人之间可是竞争关系啊!)、有相关平台公示的行为,怎么会抬高价格呢?我们在招标文件上只能看到这样的规定:报名投标的必须首先压价若干个百分点;某类药一律压价若干个百分点;销量排名在前几位的分别压价若干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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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投标企业为了中标,还拼命竞相压价。现在的药品招投标完全是一种竞相压价的竞卖,而不是竞相抬价的竞买。媒体报道除了通过招投标压低药价若干个百分点外,更多的是,由于种种和招投标捆在一起的压价措施,使得越来越多的药品因此而亏本,因此而停产,因此而断供,以致在中国药品市场出现了产能过剩却产品短缺的怪现象。
招标导致药价趋高的也有。但那是招标压价过狠,导致药厂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停产了低价有效药,从而让同类高价药占据了市场。所以,招标反映的降价和病人感受的涨价,就奇妙地统一在了一起。
那么,医药领域回扣贿赂盛行的根子究竟在哪儿呢?
“四分开”构建和谐社会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业界就有人提出了几乎全世界发达国家都采用的药品采购的通行做法——医药分开,这里主要指的是医院门诊用药。医院急诊抢救用药和病房用药的医药分开,是另外一种处理方式。医药分开就是把医生为病人治病、对症用药和为销售药品、卖药获利区分开来。医生只凭医术获得相应的报酬,不再从处方、从卖药中获利,他的处方选择用药只与治病有关,而与利益无关。病人凭处方到社会药店买药,卖药获利的是社会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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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地,为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社会保障的公益性医院,成为非营利性医院,也不从卖药中获利。这类医院及医生,由政府以纳税人缴纳的财政收入给以运转保障。而为社会高收入人群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院,虽然也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却是营利性医院,它们和医疗的商业保险相配合,满足社会的非基本需求,相应地以高端医疗服务获取高收入。从机制上讲,这类医院根本不需要以药补医,更不会去收受药品的回扣贿赂。
所以,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都明确提出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四分开”原则: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后两个“分开”,就是直接解决当前医疗卫生领域回扣贿赂盛行的治本之策,前两个“分开”则是后两个“分开”的前提和保障。
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了,医院可以分别从市场和政府获得自己的运转费用,并给医生以合情合理、合法公开的报酬;医药分开了,医生的处方只以治病为唯一目的,不再需要以处方来为医院赚钱、为自己谋利;有了这两个“分开”,药品企业不必再以回扣贿赂为药品销售开路,不再需要向医院医生输送回扣贿赂,只需要认真研究开发、生产推销有疗效而又安全可靠的药品,满足医生治病需求,回归药品生产的本源;药品零售企业则按照医生的处方销售药品,并向国家缴纳税收,当然,其中也包括以税养医的部分。
但是,党中央的决策,已经十年,却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实施。在国家强力打击下,医药领域的回扣贿赂依然屡禁不绝,就是因为机制在做坏的引导。想要解决回扣贿赂问题,还是多想想如何医药分开吧!, 百拇医药(郭泰鸿 浙江省浙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