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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医之“火”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651期
论中医之火,中医学正邪发病学说,正气之火,邪气之火,上火
     中医学关于火的名目繁多,但又未确立一个具有单指性的、精确的定义,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对火的理解与应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火被抽象为哲学概念,泛指具有温热、升腾、明亮、茂盛性能的事物或现象,即《尚书·洪范》所言之“火曰炎上”。被引入中医学后,火被指为“五行之一,有气而无质,造化两间,生杀万物,显仁藏用,神妙无穷”(李时珍语),并通过类比思维形成了意象性的概念,以性能一致为据与人体及自然界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中医学关于火的名目繁多,此如《医学心悟》言:“从来火字,《内经》有壮火、少火之名,后人则曰天火、人火、君火、相火、龙火、雷火,种种不一。”但又未确立一个具有单指性的、精确的定义,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对火的理解与应用。

    笔者认为,根据中医学正邪发病学说,结合其性质与作用,把火分为正气之火邪气之火两类则既简且妥。

    正气之“火”

    正气之火即火之常者,也可谓生理之火,实指能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阳气。

    阳气之于人,“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素问·生气通天论》),能温养五脏六腑,四肢百骸,运行气血,蒸津化液,抵御阴寒,为生发之根本。张景岳在《类经·阴阳类》说:“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并进一步提出“天之大宝,只此一丸红日;人之大宝,只此一息真阳”,强调“阳强则寿,阳衰则夭”,认为阳气是人体阴阳中的主导方面,人之生长壮老、精血津液之生成,皆由阳气所主所化。这一观点,至清末被四川名医郑钦安发挥到极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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