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释义(5)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了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是政府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一是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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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明确了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是政府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一是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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