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介入对小微企业P2P网络融资行为的影响
关于P2P网络借贷模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徐志远和吴卫东(2008)从长尾效应、信息中介和网络诚信度三个方面论述P2P网贷将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新的革命[10]。王馨(2015)认为,在传统金融市场中,小微企业往往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互联网金融的加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适量的供给缺口,减轻了信贷配给程度,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新的视角[11]。李朝晖(2015)基于对2012年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数据和小企业统计年鉴数据的分析,认为目前我国有近半的网络借贷资金流向了小微企业,支持了生产经营活动[12]。李佳伟和封思贤(2015)则从信息效率成本、信用风险成本和网络技术成本三个方面对P2P网络借贷交易成本进行了研究,总结归纳降低P2P融资成本的可行性条件[13]。
上述关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功能和特点以及P2P网络借贷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相关学者从各个方面论证了P2P网络借贷模式能够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但是对于此问题的研究也仅限于初级阶段。在小微企业通过P2P网络借贷模式融资中,如何降低存在的信用风险以及如何确保出借人的资金安全问题等没有相关的研究。同时,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方式,P2P网络借贷融资模式存在诸如平台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以及监管风险等问题没有得到切实的研究。本文针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采取的风险分散模式之一——融资担保机构的介入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信用担保机构介入的可行性。
三、信用担保参与小微企业P2P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信用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在传统的担保体系中,参与主体分别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以及银行,而在小微企业P2P网络融资模式中,担保行为的参与主体变成了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P2P网络融资平台。在P2P网络融资行为中,资金的提供方通常不直接与资金需求方对接,融资双方的诉求主要是通过融资平台传达,融资平台为借款人提供了一个发布借款信息的渠道,同时也为贷款人提供了投资渠道。在P2P网络融资行为中,P2P平台起到了审核资料、控制风险和接待配对的作用。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安全回收,平台需要设计一套规范的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实、信用评级的评分和分类等基础性的工作,不少平台还会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
在P2P网络融资模式中,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向平台提供信息,发出贷款请求,在通过平台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之后通过平台发出借标,借标通常包括借款金额、利率、用途和还款期限等信息。担保机构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降低融资平台和小微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风险。P2P网络融资平台作为网络融资信息中介,其风险控制能力和信用评级能力可能会有所欠缺,而担保机构作为专业化的扶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存在时间较长,在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核查经验,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引入能够有效帮助P2P网络融资平台分担风险,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安全回收。借助政府的扶持政策、自身的风险评估和控制能力,担保机构能提升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如图1所示,在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过程中,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发布借款信息的中介平台,同时兼有对借款人进行信息核查、信用等级评分和分类等工作。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按期收回,平台还需要设计一套风险控制机制,其中就包括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小微企业通过担保机构的有偿担保,实现了自身的信用增级,获得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担保机构通过担保业务与平台达成合作协议,共担风险,同时提高业务量和收入水平。
四、信用担保参与小微企业P2P融资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的假设
本文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类小微企业,一类是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业,另一类是信用水平低的小微企业。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为了获得融资会向平台和担保机构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而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则选择隐瞒自己的真实信息,并且伪装成高信用水平的企业,付出伪装成本A。
假设1:信用担保机构完全市场化运作,不考虑政府政策和相关部门对担保业务的干预。
假设2:小微企业通过P2P融资平台融资需向平台支付服务费,费率为f1,贷款年利率设为r;担保机构担保需要收取担保费用,费率为f2,融资金额设为X。
假设3:当小微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机构的代偿率为θ,其余部分由P2P平台承担。
假设4: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为q,成功后的收益为R,在项目失败后无力偿还贷款,由担保机构和P2P平台代为偿还;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则一定不会偿还贷款,若担保机构和P2P平台判断失误则代偿的概率为1[14-15]。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
1.担保机构介入前小微企业和P2P平台之间的博弈模型。在博弈开始时,自然状态下存在两类情况的小微企业,即{高信用水平a1,低信用水平a2},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业以概率P存在。P2P平台通过对小微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判断之后选择是否发布小微企业的贷款信息,其策略选择为{发布贷款信息b1,不发布贷款信息b2}。
在P2P平台决策之后,高信用的小微企业根据自己的项目成功与否选择是否偿还贷款,其策略选择为{守信c1,失信c2};低信用的小微企业则选择失信,其策略选择为{失信c2}。由此可以绘制出该博弈的博弈树,如图2所示。
高信用水平小微企业只有当项目失败时才会选择失信,高信用水平小微企业与P2P平台进行博弈时,当策略组合为{发布借款信息b1,守信c1}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投资收益R,同时付出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和支付给平台的服务费;平台获得小微企业支付的服务费。因此双方的博弈支付分别是R-(r+f1)×X,f1×X。其他的策略组合的博弈支付如表1所示。, 百拇医药(文学舟 樊彩云)
上述关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功能和特点以及P2P网络借贷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相关学者从各个方面论证了P2P网络借贷模式能够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但是对于此问题的研究也仅限于初级阶段。在小微企业通过P2P网络借贷模式融资中,如何降低存在的信用风险以及如何确保出借人的资金安全问题等没有相关的研究。同时,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方式,P2P网络借贷融资模式存在诸如平台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以及监管风险等问题没有得到切实的研究。本文针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采取的风险分散模式之一——融资担保机构的介入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信用担保机构介入的可行性。
三、信用担保参与小微企业P2P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信用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在传统的担保体系中,参与主体分别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以及银行,而在小微企业P2P网络融资模式中,担保行为的参与主体变成了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P2P网络融资平台。在P2P网络融资行为中,资金的提供方通常不直接与资金需求方对接,融资双方的诉求主要是通过融资平台传达,融资平台为借款人提供了一个发布借款信息的渠道,同时也为贷款人提供了投资渠道。在P2P网络融资行为中,P2P平台起到了审核资料、控制风险和接待配对的作用。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安全回收,平台需要设计一套规范的风险防范机制,除了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实、信用评级的评分和分类等基础性的工作,不少平台还会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
在P2P网络融资模式中,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向平台提供信息,发出贷款请求,在通过平台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之后通过平台发出借标,借标通常包括借款金额、利率、用途和还款期限等信息。担保机构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降低融资平台和小微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风险。P2P网络融资平台作为网络融资信息中介,其风险控制能力和信用评级能力可能会有所欠缺,而担保机构作为专业化的扶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中介机构存在时间较长,在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核查经验,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引入能够有效帮助P2P网络融资平台分担风险,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安全回收。借助政府的扶持政策、自身的风险评估和控制能力,担保机构能提升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如图1所示,在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过程中,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发布借款信息的中介平台,同时兼有对借款人进行信息核查、信用等级评分和分类等工作。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资金能够按期收回,平台还需要设计一套风险控制机制,其中就包括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小微企业通过担保机构的有偿担保,实现了自身的信用增级,获得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担保机构通过担保业务与平台达成合作协议,共担风险,同时提高业务量和收入水平。
四、信用担保参与小微企业P2P融资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的假设
本文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类小微企业,一类是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业,另一类是信用水平低的小微企业。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为了获得融资会向平台和担保机构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而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则选择隐瞒自己的真实信息,并且伪装成高信用水平的企业,付出伪装成本A。
假设1:信用担保机构完全市场化运作,不考虑政府政策和相关部门对担保业务的干预。
假设2:小微企业通过P2P融资平台融资需向平台支付服务费,费率为f1,贷款年利率设为r;担保机构担保需要收取担保费用,费率为f2,融资金额设为X。
假设3:当小微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机构的代偿率为θ,其余部分由P2P平台承担。
假设4: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项目成功的概率为q,成功后的收益为R,在项目失败后无力偿还贷款,由担保机构和P2P平台代为偿还;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业则一定不会偿还贷款,若担保机构和P2P平台判断失误则代偿的概率为1[14-15]。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
1.担保机构介入前小微企业和P2P平台之间的博弈模型。在博弈开始时,自然状态下存在两类情况的小微企业,即{高信用水平a1,低信用水平a2},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业以概率P存在。P2P平台通过对小微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判断之后选择是否发布小微企业的贷款信息,其策略选择为{发布贷款信息b1,不发布贷款信息b2}。
在P2P平台决策之后,高信用的小微企业根据自己的项目成功与否选择是否偿还贷款,其策略选择为{守信c1,失信c2};低信用的小微企业则选择失信,其策略选择为{失信c2}。由此可以绘制出该博弈的博弈树,如图2所示。
高信用水平小微企业只有当项目失败时才会选择失信,高信用水平小微企业与P2P平台进行博弈时,当策略组合为{发布借款信息b1,守信c1}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投资收益R,同时付出贷款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和支付给平台的服务费;平台获得小微企业支付的服务费。因此双方的博弈支付分别是R-(r+f1)×X,f1×X。其他的策略组合的博弈支付如表1所示。, 百拇医药(文学舟 樊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