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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卷登山唱 流韵壮东风 ——谈中医药法的由来、亮点与重大意义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19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700期
特别关注:中医药法
     特别关注:中医药法

    通过立法,把近70年执行中医政策中成熟和稳定的经验加以总结和完善,上升为法律和国家意志并付诸实施,这与落实党的中医政策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同时,中医的改革正在进行,需要中医法律法规来指导和规范,这样,改革的基础才更扎实,方向才更明确。

    立法是保障中医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立法能够将中医事业在国家关系中的重要地位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从而保障并规范其发展。立法能够改变“人治”状况,并且能够“以法治医”。

    2016年12 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医药空前绝后的第一个国家大法。我作为32年前第一批参加起草中医法的中医老兵,抚今追昔,感慨万千。

    中医药法来之不易

    1983年3月“两会”召开,董建华、王群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中医立法”的议案。原卫生部当即成立了“中医立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研究中医立法工作。

    1985年下半年,担任湖北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的我接到调令,调我到卫生部中医司工作。我报到后卫生部副部长胡熙明找我谈话,说我的工作安排在中医司医疗处,但是抽出来写中医法。起草小组由中医司医疗处张宏贵处长负责,我是成员,同时从全国又借调了3位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处长来京共同起草中医法,我们写了两年多的时间,写了6稿,送到卫生部有关司会签时,他们对某些条款不同意,就搁置下来了。

    此后,几代中医人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多次发起再写中医法。在大家的努力下,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成了中医药法的基础和前奏。王国强同志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后,这一工作重提并加速,2008年和2012年中医药法被列入了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连续在2014年、2015年将其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做了大量辛勤艰苦的工作,克服了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沟通协商、凝聚共识、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先后多次征求了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市区、有关单位和专家们的意见。

    我们当年起草中医法的5位处长,3位去世了,张宏贵同志去了美国,只有我一个人还在中国,我也从一个黑发人变成了白发人,我曾经想过我这一辈子还能不能看到中医药法出台?中医立法历时33年,步履维艰,几起几落,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全面落实。

    制定中医药法有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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