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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发言精要(上)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2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立足行业特色 全面推动中医药法落地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发言精要(上)

    编者按:6月2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会议围绕如何做好实施准备,切实推动中医药法全面贯彻落实展开讨论,本版分两期将与会领导、业内专家以及法律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发言摘要刊发。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栗征 陈计智 林晓斐 秦宇龙整理)

    耿福能: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至关重要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

    期盼已久的中医药法即将正式实施,国人为之振奋,中医药人备受鼓舞。中医药法的出台,真正体现和透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中医药法在全国立法层面确定了中医药的法律地位,中医药法的出台和实施让行业有了标准和门槛,中医药法对于中医药的开发、临床治疗创新、文化传承等方面都给予了法律上的保护和支持。

    中医药法将极大地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我从事中医药工作30多年了,深知标准化建设是科学领域高层面的学科研究工作,是一个学科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中医药为社会提供的产品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服务,包括中医药的保健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二是中医药的产品,包括不同功能的中药药品、保健品等。中药的产品质量是中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中医药在国际上健康有序传播的核心要素。

    “中医毁于中药”的说法主要出自对中药质量的担忧,这并非耸人听闻。要解决中药质量的资源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中药的第一车间,即原料车间,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优质药材的生态种植,坚持中药材的规模化,从源头上保证优质中药材的生产,积极推进中药标准化建设显然是十分重要的。

    中医药法将推进中医连锁诊所走向国际化。中医药需要走向世界,世界人民也需要中医药。为了提高中医药在世界市场的地位,扩大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应用,让全球更多的人能享受到中华民族数千年传承下来的中医科学成果,探索中医药国际化发展道路势在必行。我们将在全球范围内,采取面向各国社区群众建立中医诊所,推广中医技术的路线,发展中医药产业,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中医连锁诊所,促进连锁中医诊所在各国成为医疗服务品牌,希望能走出一条崭新的中医国际化发展路径。

    中医药大有可为,中医药产业参与扶贫攻坚,精准扶贫,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要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把中医药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快速实现健康中国的光荣梦想。

    孙光荣:重视人才培养 加强文化传播

    国医大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当前,我认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人才培养、药材质量、文化传播是很重要的三个方面,我就这三方面谈谈学习的初步体会。

    首先,必须遵照中医药法,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中医药法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第33条到第37条一共五条,针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途径比较单一,人才匮乏,中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和发展面临不少困难的问题,第33条规定,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我才培养方面要贯彻落实的主要是四点:

    一是遵循中医药人才读书临床的成长规律,要早临床、多临床,不能够让基础理论学习与临床实际脱节。

    二是注重中医药文化的权属,体现中医药特色。中医药学术思想体系的载体就是中医药文化。在全民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中应当引进中医药文化教育的内容,这将为中医药教育提供很大施展的空间。

    三是强调中医药经典的传承,强化中医临床思维。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应该将中医药经典列为教学的重点,在课程设置和教材编写的改革中,强化中医的临床思维。

    四是明确规定教学方式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从现状分析,在学历教育中大力引进师承教育,使之与现代教育方式高度融合,在制度设计中进行系列改革。

    培养中医师就是要使被培养者能用中医思维方式、中医理论和中医技术来看病,重点应放在医德医术的考核上,把能看好病作为第一标准。

    其次,必须遵照中医药法,注重质量。用符合中医药自身品质的标准来检测质量,确保中医临床有道地中药材可使用,至少应从改变生产销售中药唯利是图的现状开始。

    再次,必须遵照中医药法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播。第43至第46条都做了明确规定,有一条措施就是“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宣讲、广播、传播”。建议围绕第46条的内容,对中医药文化全部的内容、方式、条件出台相关的硬性规定,纠正和避免鱼龙混杂的情况,同时建议继续抓好中医中药中国行,甚至是中医中药世界行这些大型文化科普活动。

    郑进:抓住机遇 推进中医药事业深入发展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医药法。这一天,云南中医药界全行业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上下沸腾。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为条例的修订做好前期准备。作为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我们将牢牢地把握中医药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机遇,推进中医药事业深入发展。

    第一,以中医药法普法宣传为着力点,为法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依据中医药法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第二,以完善中医药发展机制为着力点,推动中医药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积极发挥好省级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力争形成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部门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促进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建设,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为着力点,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的建设。加快推进省、州、市、县三级中医和民族医疗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设,推进抓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以及中医西医协同发展,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和灾害事故等卫生应急工作。

    第四,以不断扩大医改惠民效果为着力点,切实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当中的优势作用。深入推进各级中医医院同步融入深化医改的大局,确保中医药工作不缺位、有特色,积极地推动落实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工程,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第五,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为着力点,不断激发中医药的发展活力。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地方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科学研究,鼓励支持、挖掘、整理、研发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的经验方,扶持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发挥好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的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第六,以服务经济为着力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主动参与做好中药的医养结合、健康旅游以及中药产业等有关工作,积极推动培育中医药的发展新业态,不断提升中医药在社会经济当中的贡献力。

    钱锋:协作配合 抓好配套制度建设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抓好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意义,贯彻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针,按照法律规定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中医药法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思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中医药法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机构、医师、药品管理制度做了一些调整,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本系统深入学习,确保本系统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掌握监管的新要求,同时认真梳理现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时修改与中医药法不一致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实践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中医药行业链条长,涉及卫生、中医药、药品监管、农业、商务等多个部门,很多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服务水平。医疗机构药品企业等要认真学习有关中医药服务、中药生产经营的各项规定,增强守法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改进服务经营,保障中医药服务质量和中药质量。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广大人民群众既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受益者,也是推动中医药事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法,既要宣传国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权益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要宣传中医药规范发展的各项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为法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环境。在学习贯彻中医药法时,还需要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对中医药的管理也有相应规定,他们与中医药法一道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因此要理清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在执法过程中做好衔接。

    中医药法中有7个条款明确要求制定配套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医药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各项配套规定,确保法律规定落地生根。制定配套规定时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吃准、吃透立法原意,以此为基础细化具体措施,保证法律落到实处。此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文件等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订与中医药法不一致的内容,为中医药法实施扫清隐性障碍。在配套制度建设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精神,该管的要管住,该放的要放开。相信在中医法的引领和保障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医药事业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张伯礼:在法律框架下做好中医药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中医药法为依据,从法律层面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与发展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我结合自身体会,谈一谈感悟。

    第一,正确理解“扶持和规范并重”,完善配套的法规文件。全面落实中医药法律条款的规定需要加快相关配套规范化文件的修订和制定工作。中医药法明确,要以遵循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为宗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在于政策的扶持和规范管理,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时需要综合考量,扶持不是无原则地放开,而规范也需要遵循中医药特点。政策支持是根本,决定了中医药发展的动力,如中医药法第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管理体系“高位截瘫”的问题,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一方面意味着发展中医药事业是政府的一项职责,另一方面也是对政府依法履行这一义务形成一种约束,将为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证。

    第二,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人才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根本保证,中医药人才培养具有自身特点,更加重视学派的传承和文化底蕴,强化中医思维和临床综合素质的培养。中医药法第33条规定,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中国中医科学院在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开展医教协同,积极建立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强化学生的国学基础和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培养中医临床思维和中医诊疗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5+3”的教育模式。

    第三,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好中医药的科研工作。传承和创新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线,科学研究是根本动力。中医药法明确了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这使中医药现代化的研究发展有法可依。同时按照中医药法的规定,要加快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服务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人才培养。在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支持下,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同时,实施中医药法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也要在中医药法的支持下,特别是在各部委领导的支持下,为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丛斌:保持特色优势 扶持与规范并重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医药法的立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同时,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

    中医药法共九章63条,其主要亮点是: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一是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二是明确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四是明确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西医药。本法充分考虑到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对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一是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资格管理制度,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二是改革完善中医诊所准入制度,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三是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四是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置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五是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典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六是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一是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三是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四是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五是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应用。六是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规范。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虚假宣传、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进一步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中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