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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产业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23日 期刊网
     2.存在执法不严、执行难的问题。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市场主导的指导思想,要实现市场主导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就是要在文化产业法治化发展的路径下,依法依规执行文化产业政策和规范。但实践中,西安市文化执法过程中处罚不当、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

    三、西安市文化产业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西安作为欧亚大通道的重要交汇点、关天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向西开放战略中担当着重要的战角色,西安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做出努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是国家赋予西安的历史使命,也是西安拓宽西安国际化纵深、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有力抓手。西安市要实现国际化,应当坚持文化先行、法律保障的基本思路,从构建和完善西安市文化产业法律保障体系入手。

    (一)立法层面

    1.加强文化产业立法的科学性。区域经济合作立法之政治价值判断主要是从法治运行的效果观察立法作用。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對于国家整体的安全、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看待区域经济合作立法时,也应从政治角度审视区域经济立法的价值。在我国向现代法治国度迈进中,立法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解决途径,因而应当倍加重视并珍视,任何立法资源的滥用不仅仅是资源浪费的问题,而且应当看到其破坏性、危害性更大。从政治价值审视区域经济立法,我们认为至少应当在立法中关注如下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立法中应当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针,全面贯彻和落实“十三五”规划中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对以往发展观念的反思以及我党智慧的结晶,无疑具有正确性和前瞻性。二是在立法中应当贯彻构建法治中国的基本理念。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结合西安本地实际,应当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提供咨询、服务、协调、监督等方式,把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引入法治化的轨道。三是在西安建设发展文化产业的立法中,应当关注西安地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应当以民族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为立法价值的重要衡量,以能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等政治价值为立法价值的重要评判。为此,无论是中央统一立法还是地方边法,甚或区域间的协议,乃至私主体之间的行为,都应当尊重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且以不破坏民族生存权、发展权、文化权为限。

    2.正确处理文化产业立法的经济价值

    西安市发展文化产业的直接目的是促进西安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其在逐渐担负起促进新的增长极的重任,并通过经济发展解决诸多矛盾,在均衡发展中实现社会的和谐。因此,经济价值就是文化产业布局的原本价值。西安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前提下发展文化产业,其立法就必然要反映这一价值,或者说,以该价值作为立法效果的评价标准。这一经济价值的衡量,不仅仅反映在西安地区各区县GDP指标的变化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应当以西安地区各区县的文化产业工程的建设水平作为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价值的一个重要衡量,即顺应历史潮流、贴近或反映经济规律的一部区域经济合作立法,或者多个规范所组成的一个区域经济合作法律体系,应当显现出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对于民生的保障和提升。当然在以经济价值衡量关涉西安文化产业建设之各层级立法时,还必须把握如下几点:一是在立法中应当强调并突显经济价值,但在具体立法中应当避免借助具体制度设计将经济价值唯一化。这一方面,一些地方的政策中已经出现此类端倪,如一些地方政府将官员政绩之考核与地区经济发展指标直接关联,而不论这些地区是否属于生态保护为重的区域。这种做法只会引导地方官员重视经济指标而轻视甚至忽略生态价值,导致生态持续恶化,出现地方经济增长而社会增“负”、得不偿失的情形。二是对待文化产业园区的民生问题,也应当从多角度加以观察。不能仅以现代观念斥责传统生活方式的落后,进而强行给予改变。三是应当注重立法的质量和实效,应力避立法的随意性、不严谨性。既不能搞运动式立法,也不能将立法的出台作为文化转型问题的终结。

    (二)政策层面

    1.强化经济手段作用,增强市场机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调控和配置资源作用。经济手段主要是中央政府在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基础上,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地区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一般不应具备自主运用经济杠杆的权力,而主要是保障中央经济手段在本地区的合理实施,或在中央授权下有限度地运用地方性的经济杠杆。如财政税收手段、信贷利率手段、价格手段等。各种经济杠杆应协调配合、综合运用,从而对调节区域经济发展发挥最佳效果。就西安文化产业发展而言,经济手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西安地区的比重;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中西部的比重,引导外资更多投向西安地区;理顺创意性文化产品价格,增强西安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引导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与西安地区的经济联合和技术合作。例如,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利率、税率优惠发展中西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通过信贷、税收优惠鼓励东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明确职责定位,实现政府权能法定化。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西安文化产业,西安市在职能转换方面必须由政府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全面转换,也即地方政府只能间接而不是直接参与跨地区经济文化活动。在涉及地方重大利益时,地方政府应向中央政府反映意见。同时,在职能完善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文化企业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的服务、引导和监督。政府文化产业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地方或区域经济信息系统,向文化企业从事跨区域活动提供准确、及时的文化产业信息;其次,搞好区域发展规划,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区域合作活动;再次,进一步改善基础结构,为企业区域内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结件;最后,同相关地区合作,建立合理的地区文化产业利益协调和冲突解决机制。

    其他作者简介:

    蔡书芳,男,法学副教授,现任职于西安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马艳,女,硕士,讲师,现任职于西安翻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http://www.100md.com(权小虎?蔡书芳?马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