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确立中医药发展的坚定信心
那是个激动人心的时刻。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中医药法草案,会议以144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习近平总书记在2个小时后正式签发。
近年来,健康观念越来越为人们重视,医学模式也在不断转变,医改成为世界难题促成了中医药发展的“天时”。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时期,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健康服务业迅速发展等营造了中医药发展的“地利”。而“六位一体”“三观互动”等理念,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的推广,海内外人士对中医的情感则促成中医药发展的“人和”。
中医药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工作的总体宏观把握、中观协调、微观运作,调动各方面力量为中医药服务,形成了巨大合力,造就了大好发展态势,其中的举措经验值得总结。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法的突出亮点更是值得关注。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制度
中医药法在进行三审时,原则上是不同意再增加条文的。但是我在进入会议之前,收到了很多临床医院的院长写来的信,据他们反映,中医院在用现代医学的手段为患者进行检查后,有些患者会以其违法为由掀起医闹。我汇总了大家的意见后,在12月24日最后加入这样的内容“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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