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释义(53)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近年来,行政不作为情况较为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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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近年来,行政不作为情况较为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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