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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交通不提倡“神器”思维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18日 生命时报 2018.05.18
     治理交通不提倡“神器”思维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工委主任 范 立

    近日,某些城市试点用“神器”治理交通乱象,对闯红灯的行人采用人脸识别抓拍、激光、喷雾等手段进行处罚,社会反响很大。很多人认为,这不是治理,更像治人,而且这种方式对改善交通安全状况起不到根本作用。

    “神器”不是执法工具,使用“神器”治理交通没有法律依据。有关部门提出“喷雾为自来水,不会对行人安全造成影响”,但这种解释有些牵强。“神器”喷出的不管是水还是雾都带有攻击性,最起码对人不够尊重;对不知情的行人还是种威胁,尤其是儿童、老人、有心脏病的人,刺激的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另外,即便是干净的水,也是一种人身攻击行为。因此,这种“神器”有侵犯公民隐私,攻击公民人身的嫌疑。

    城市交通是个复杂的系统,面对的是来自四面八方的群体,生活环境、教育程度、个人素质、交通意识等都参差不齐。我国的道路参与者最缺少的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安全通行知识的教育,这也是我国进入汽车社会以来最大的隐患。在我国,公民在学习机动车驾驶之前,基本上没有接触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机会。我国有13亿以上的人口,机动车驾驶人只有3亿多,还有10亿人对交通法律法规不学、不知、不懂,甚至是法盲。在这种国情下,如果把行人闯红灯的行为,都归结为行人的责任,有点强词夺理、强加于人。

    建设交通强国,道路交通最需要的是安全、有序、畅通、和谐。如何治理交通,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要从源头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现状,从根本上解决无序的交通,就要把重点放到全社会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上,这种教育的核心是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珍爱生命的教育。改变我国落后的交通意识,提高道路参与者的素质,适应汽车社会的发展,不能靠所谓 “神器”,而是应通过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全社会道路交通棘手问题,如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治理交通,不能靠“神器”来对付或者惩罚违法行为,更不应提倡这种“神器”思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