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候选人推荐公告
为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发展,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偶数年)。2016年,首届“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评选李今庸、李德新、张学文、陈可冀、路志正(以姓氏笔画为序)等中医药专家,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颁奖。
第二届“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候选人推荐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致力于弘扬中医药传统,发展中医药理论,创立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或技法,传授中医药知识技能的优秀中医药工作者及其传承人。
二、奖项设立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奖励人数不超过3名,奖励额度为每人20万元(税前);同期设立“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奖励人数不超过8名,奖励额度为每人5万元(税前)。
三、推荐程序
1.专家推荐:由“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工作委员会认定的著名专家、学者提名推荐。每人可在本人熟悉的领域推荐“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候选人和“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候选人各1名。
2.单位推荐: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中医药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候选人和“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候选人各2名。
四、推荐材料
专家推荐、单位推荐者,请填写相应版本的《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推荐书》书面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2016年“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已被推荐人的材料仍然有效,如无新增内容,不须重复提供。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评选办法》《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推荐书》电子版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www.yjstcm.ac.cn)或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qhtcmf.org/index.aspx。)下载。
五、推荐时间
2018年6月20日~7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00
联 系 人:赵家有、周芯羽
联系电话:010-64089179
010-82567221
传 真:010-84034357
电子邮箱:qhzyyccfzj@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18年5月22日
第二届“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将候选人推荐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致力于弘扬中医药传统,发展中医药理论,创立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或技法,传授中医药知识技能的优秀中医药工作者及其传承人。
二、奖项设立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奖励人数不超过3名,奖励额度为每人20万元(税前);同期设立“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奖励人数不超过8名,奖励额度为每人5万元(税前)。
三、推荐程序
1.专家推荐:由“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工作委员会认定的著名专家、学者提名推荐。每人可在本人熟悉的领域推荐“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候选人和“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候选人各1名。
2.单位推荐: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中医药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候选人和“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候选人各2名。
四、推荐材料
专家推荐、单位推荐者,请填写相应版本的《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推荐书》书面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2016年“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已被推荐人的材料仍然有效,如无新增内容,不须重复提供。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评选办法》《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推荐书》电子版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www.yjstcm.ac.cn)或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qhtcmf.org/index.aspx。)下载。
五、推荐时间
2018年6月20日~7月15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00
联 系 人:赵家有、周芯羽
联系电话:010-64089179
010-82567221
传 真:010-84034357
电子邮箱:qhzyyccfzj@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