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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护航 中西医结合事业长足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25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916期
     中医药法中涉及中西医结合的条款对确保中西医结合事业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教育等均获得了法律保障。

    中西医结合防治疾病的效果优于单用西医或单用中医。近年来,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建设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特别是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中医药法提出的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的途径,不仅仅是举办“西学中”班,更重要的是继续办好中西医结合研究生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伟大里程碑,标志着中医药事业发展受到国法保障。该法实施一年以来,中医药事业更加蓬勃发展。

    中医药法相应条款明确提出有关中西医结合的法律规定,令全国中西医结合工作者深受鼓舞,尤其是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教育机构及学术团体等,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有关中西医结合的条款。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列入中医药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第三款,表明国家对我国并存、并用、并重的中医学和西医学,总体要求是“促进中西医结合”。

    此外,“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列入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列入第五章中医药科学研究第三十八条。这说明中医药法把中西医结合列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条款具有前瞻思维,体现创新驱动等理念,为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指明方向,使我国中西医结合工作者充满自信和希望。笔者现谈一谈对中医药法有关中西医结合规定的认识。

    标志着“中西医结合”成为法定概念

    “中西医结合”写进中医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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