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案件要一查到底
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受访专家: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胡颖廉
知名科普作家、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冀连梅
本报记者董长喜□本报实习记者高嘉悦
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事件这些天在互联网上刷屏,成为舆论热点。疫苗直接关系到儿童健康和公共卫生,该领域的每一起负面新闻都会令全社会侧目。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就疫苗案件分别作出指示和批示
7月23日,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习近平强调,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也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克强要求,国务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并派出调查组进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将抓紧完成案件查办、责任追查、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吉林省成立省市两级案件查处领导小组,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此案件全面排查高风险药品企业。
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疫苗案件来龙去脉
疫苗案件最先进入人们视线,始于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举报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局收回该企业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病疫苗的生产。吉林省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工作。公告称,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得到控制。
公告发布后,问题狂犬病疫苗并未引发太大的舆论反应,真正让人们愤怒的是,7月19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因2017年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而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86 支;没收违法所得85.9万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万元;罚没款总计344万元。
记者查阅材料发现,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武汉生物”)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接报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并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处置工作。经查,长春长生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万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控中心;武汉生物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40万支,销往重庆市疾控中心19万支、河北省疾控中心21万支。
一家疫苗企业接连被曝光产品质量问题,其中一个还涉及到儿童健康问题,一下子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很多家长纷纷翻出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担心孩子是否接种了问题疫苗。为回应民众关切,7月22日,国家药监局一位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他表示,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针对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该产品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有关部门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工作部署。
7月23日,山东省疾控中心发布消息称,长春长生生产的流入山东的25万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流向已全部查明,涉及的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个不落地进行补种。其实,早在2017年11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长春长生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后,山东省就采取了行动,第一时间停止接种,并在3天内查明了相关批次疫苗的流向、库存、受种儿童及接种情况,封存了该批次未使用疫苗,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长春长生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万支,占全省年使用量的3.96%,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这批疫苗已接种24万支,损耗、封存5241支,涉及儿童21万人,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登记。截至目前,这21万儿童中,已有20.8万人(占总人数的96.93%)使用其他企业生产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后续相应剂次的常规接种。其他6605名儿童将根据接种间隔时间要求等相关情况,陆续开展接种。
同一天,河北省疾控中心也发布消息称,经核查,武汉生物生产的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流向了石家庄、廊坊和定州三市,共有14万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经监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异常波动。为保证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的健康,经省疾控中心与疫苗企业多次沟通,制定了补种实施方案,该企业近日将向河北提供用于补种的百白破疫苗和注射器,到位后即迅速开展补种工作。
权威专家答疑解惑
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在预防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等疾病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因此,听说疫苗出了问题,公众才会如此关注和担忧。《生命时报》就人们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了权威专家,以便帮助大家消除恐慌、理性应对。
疑问1:被曝光的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分别存在什么问题?能称其为“假疫苗”吗?
知名药剂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冀连梅表示,被曝光的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问题。疫苗生产之所以要做记录,是为了生产流程的规范化和产品的可追溯性。生产记录造假,很难推测对产品到底有什么具体影响,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但记录造假不是小事,是个很大的生产漏洞,说明厂家对疫苗的质量重视程度低,质量相关培训及监管不到位,质量保障体系出了问题,这样生产出来的疫苗很难保证质量合格。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表示,被曝光的百白破疫苗存在效价指标不合格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有效成分含量不够,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这种情况说它是“假疫苗”不太合适,可以看作“劣药”。但吴昊认为,从百姓角度讲,没效果的疫苗就是“假的”,这种情绪可以理解。
疑问2:疫苗上市前需要经过哪些环节?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怎么能上市?
据了解,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批上市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自检合格后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发上市。按照相关规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企业报请批签发的疫苗,逐批进行安全性指标检验,对效价有效性指标按国际通行做法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经查批签发记录,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的两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但效价有效性指标不在5%的抽样检验范围内。
疑问3:如何查询孩子是否接种了问题百白破疫苗?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表示,据官方发布的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家长朋友,尤其是山东、重庆和河北的父母,可以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与被曝光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号进行对照,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如果信息记录不完整,也可以到当地防疫部门,询问孩子当时打的疫苗是不是这两家企业那个批次的问题疫苗。
疑问4:如果确认孩子打的就是问题百白破疫苗,需不需要补种?
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的有效措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保护。研究显示,百白破疫苗预防典型百日咳的效力约85%,因此,即使接种了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少部分人也可能罹患百日咳。百白破疫苗对白喉的保护效果较好,接种3剂次以上的疫苗保护效力约为95%。百白破疫苗预防儿童破伤风的保护效力为80%~100%,完成4剂次接种可为青少年期提供有效保护。王月丹表示,各地疾控部门已组织了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家长应听从安排,配合补种。
疑问5: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长春长生问题狂犬病疫苗,虽然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但公众仍担忧此前他们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是否存在问题,会导致接种无效吗?正在打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的人,要换个厂家的产品吗?
冀连梅表示,公众这种担心是情理之中的。致伤动物(包括犬、猫和雪貂)在伤人10日后仍健康存活,可排除其患狂犬病,伤者即便接种的是问题疫苗,也不会患狂犬病,无需担忧。
吴昊补充说,如果还不放心的话,狂犬病潜伏期多在3个月以内,极少超过1年。如果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后,注射了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且3个月内身体没有不适,就不必过于担忧了。还在3个月“潜伏期”内的朋友也不用太焦虑,因为据中国疾控中心监测,我国狂犬病发病率逐步下降。正在接种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的人,比如需要打5针,目前打完了3针,可以考虑后续几针更换其他厂家、同规格的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接种。
疑问6:国产疫苗出了问题,很多家长考虑给孩子接种进口疫苗,以求心安。进口疫苗真的更好吗?
吴昊表示,公众的考虑可以理解,但还是要对国产疫苗抱有信心。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7年11月,国家药品抽检计划共抽检疫苗944批次,合格率99.6%,整体情况还是很好的。王月丹补充说,不主张家长带孩子去国外接种疫苗,因为接种疫苗需要在身体状态比较好的情况下进行,去国外难免舟车劳顿,可能影响疫苗接种效果。
疑问7:疫苗总出问题,是不是可以考虑不打了?
“不可以!”吴昊表示,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消灭天花和小儿麻痹症,还是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都功不可没,切不可因噎废食。无论是新生儿的常规疫苗接种,还是紧急的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接种,都十分必要。
王月丹强调,疫苗对预防传染病来说至关重要。虽然传染病已不再是导致人类死亡的主因,但各类传染病依然存在。每个国家都会根据传染病对社会和个人的健康危害、传播途径及流行区域等,将疫苗分为强制接种和推荐接种等不同等级,在我国可对应为一类和二类疫苗。强制接种(一类)疫苗,比如百白破疫苗,是国家提供免费接种、每个公民都必须接种的疫苗,不仅关乎接种者的健康,也是国家公共卫生措施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义务。
重建疫苗安全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胡颖廉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疫苗是特殊药品,有国家战略性,因此我国对疫苗产业始终坚持“进口替代”方针,尽可能降低对他国的依赖。近年来,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免疫规划体系,传染病防治成就在全球有目共睹,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质量监管体系的评级是全球最高等级。
胡颖廉表示,若想从根本上解决疫苗产业存在的问题,重建疫苗安全体系,要从以下两方面下手。
1.精细化界定各部门职能。明确“药监负责疫苗产品质量,卫生负责预防接种行为”的分工格局,扭转药品监管部门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监管手段缺失的困境,从制度层面构建“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链条监管体系。2.消除疾控机构的营利动机。疾控机构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应通过同级财政足额保障其人员经费和基本工作经费,提升工作积极性。同时,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预防接种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强化数据完整性要求,以技术创新倒逼行为规范。还要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体系,例如政府通过科普宣传引导民众理性接种疫苗,以及加强疫苗接种环节的社会监督。
冀连梅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对生命没有基本的敬畏,做事前不能把良心摆正的话,就不适合从事药品生产这个良心行业,就应该被驱逐,不能给其一再犯错的机会。▲ (董长喜 高嘉悦)
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受访专家: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胡颖廉
知名科普作家、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冀连梅
本报记者董长喜□本报实习记者高嘉悦
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事件这些天在互联网上刷屏,成为舆论热点。疫苗直接关系到儿童健康和公共卫生,该领域的每一起负面新闻都会令全社会侧目。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就疫苗案件分别作出指示和批示
7月23日,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习近平强调,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也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克强要求,国务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并派出调查组进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将抓紧完成案件查办、责任追查、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吉林省成立省市两级案件查处领导小组,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此案件全面排查高风险药品企业。
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目前案件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疫苗案件来龙去脉
疫苗案件最先进入人们视线,始于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举报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局收回该企业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狂犬病疫苗的生产。吉林省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工作。公告称,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得到控制。
公告发布后,问题狂犬病疫苗并未引发太大的舆论反应,真正让人们愤怒的是,7月19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因2017年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而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86 支;没收违法所得85.9万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万元;罚没款总计344万元。
记者查阅材料发现,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武汉生物”)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接报后,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立即组织专家研判,并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处置工作。经查,长春长生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万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控中心;武汉生物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40万支,销往重庆市疾控中心19万支、河北省疾控中心21万支。
一家疫苗企业接连被曝光产品质量问题,其中一个还涉及到儿童健康问题,一下子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很多家长纷纷翻出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担心孩子是否接种了问题疫苗。为回应民众关切,7月22日,国家药监局一位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他表示,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针对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该产品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有关部门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工作部署。
7月23日,山东省疾控中心发布消息称,长春长生生产的流入山东的25万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流向已全部查明,涉及的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个不落地进行补种。其实,早在2017年11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长春长生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后,山东省就采取了行动,第一时间停止接种,并在3天内查明了相关批次疫苗的流向、库存、受种儿童及接种情况,封存了该批次未使用疫苗,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长春长生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万支,占全省年使用量的3.96%,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这批疫苗已接种24万支,损耗、封存5241支,涉及儿童21万人,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登记。截至目前,这21万儿童中,已有20.8万人(占总人数的96.93%)使用其他企业生产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后续相应剂次的常规接种。其他6605名儿童将根据接种间隔时间要求等相关情况,陆续开展接种。
同一天,河北省疾控中心也发布消息称,经核查,武汉生物生产的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流向了石家庄、廊坊和定州三市,共有14万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经监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异常波动。为保证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的健康,经省疾控中心与疫苗企业多次沟通,制定了补种实施方案,该企业近日将向河北提供用于补种的百白破疫苗和注射器,到位后即迅速开展补种工作。
权威专家答疑解惑
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在预防白喉、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等疾病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因此,听说疫苗出了问题,公众才会如此关注和担忧。《生命时报》就人们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了权威专家,以便帮助大家消除恐慌、理性应对。
疑问1:被曝光的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分别存在什么问题?能称其为“假疫苗”吗?
知名药剂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学硕士冀连梅表示,被曝光的狂犬病疫苗存在记录造假问题。疫苗生产之所以要做记录,是为了生产流程的规范化和产品的可追溯性。生产记录造假,很难推测对产品到底有什么具体影响,需要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但记录造假不是小事,是个很大的生产漏洞,说明厂家对疫苗的质量重视程度低,质量相关培训及监管不到位,质量保障体系出了问题,这样生产出来的疫苗很难保证质量合格。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表示,被曝光的百白破疫苗存在效价指标不合格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有效成分含量不够,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没有影响。这种情况说它是“假疫苗”不太合适,可以看作“劣药”。但吴昊认为,从百姓角度讲,没效果的疫苗就是“假的”,这种情绪可以理解。
疑问2:疫苗上市前需要经过哪些环节?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怎么能上市?
据了解,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对每一批上市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自检合格后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发上市。按照相关规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企业报请批签发的疫苗,逐批进行安全性指标检验,对效价有效性指标按国际通行做法随机抽取5%进行检验。经查批签发记录,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的两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标符合标准,但效价有效性指标不在5%的抽样检验范围内。
疑问3:如何查询孩子是否接种了问题百白破疫苗?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表示,据官方发布的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家长朋友,尤其是山东、重庆和河北的父母,可以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与被曝光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号进行对照,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如果信息记录不完整,也可以到当地防疫部门,询问孩子当时打的疫苗是不是这两家企业那个批次的问题疫苗。
疑问4:如果确认孩子打的就是问题百白破疫苗,需不需要补种?
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儿童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的有效措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完成4剂次接种的儿童可得到较好保护。研究显示,百白破疫苗预防典型百日咳的效力约85%,因此,即使接种了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少部分人也可能罹患百日咳。百白破疫苗对白喉的保护效果较好,接种3剂次以上的疫苗保护效力约为95%。百白破疫苗预防儿童破伤风的保护效力为80%~100%,完成4剂次接种可为青少年期提供有效保护。王月丹表示,各地疾控部门已组织了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家长应听从安排,配合补种。
疑问5: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长春长生问题狂犬病疫苗,虽然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但公众仍担忧此前他们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是否存在问题,会导致接种无效吗?正在打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的人,要换个厂家的产品吗?
冀连梅表示,公众这种担心是情理之中的。致伤动物(包括犬、猫和雪貂)在伤人10日后仍健康存活,可排除其患狂犬病,伤者即便接种的是问题疫苗,也不会患狂犬病,无需担忧。
吴昊补充说,如果还不放心的话,狂犬病潜伏期多在3个月以内,极少超过1年。如果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后,注射了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且3个月内身体没有不适,就不必过于担忧了。还在3个月“潜伏期”内的朋友也不用太焦虑,因为据中国疾控中心监测,我国狂犬病发病率逐步下降。正在接种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的人,比如需要打5针,目前打完了3针,可以考虑后续几针更换其他厂家、同规格的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接种。
疑问6:国产疫苗出了问题,很多家长考虑给孩子接种进口疫苗,以求心安。进口疫苗真的更好吗?
吴昊表示,公众的考虑可以理解,但还是要对国产疫苗抱有信心。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7年11月,国家药品抽检计划共抽检疫苗944批次,合格率99.6%,整体情况还是很好的。王月丹补充说,不主张家长带孩子去国外接种疫苗,因为接种疫苗需要在身体状态比较好的情况下进行,去国外难免舟车劳顿,可能影响疫苗接种效果。
疑问7:疫苗总出问题,是不是可以考虑不打了?
“不可以!”吴昊表示,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的重要途径,无论是消灭天花和小儿麻痹症,还是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都功不可没,切不可因噎废食。无论是新生儿的常规疫苗接种,还是紧急的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接种,都十分必要。
王月丹强调,疫苗对预防传染病来说至关重要。虽然传染病已不再是导致人类死亡的主因,但各类传染病依然存在。每个国家都会根据传染病对社会和个人的健康危害、传播途径及流行区域等,将疫苗分为强制接种和推荐接种等不同等级,在我国可对应为一类和二类疫苗。强制接种(一类)疫苗,比如百白破疫苗,是国家提供免费接种、每个公民都必须接种的疫苗,不仅关乎接种者的健康,也是国家公共卫生措施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义务。
重建疫苗安全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胡颖廉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疫苗是特殊药品,有国家战略性,因此我国对疫苗产业始终坚持“进口替代”方针,尽可能降低对他国的依赖。近年来,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免疫规划体系,传染病防治成就在全球有目共睹,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质量监管体系的评级是全球最高等级。
胡颖廉表示,若想从根本上解决疫苗产业存在的问题,重建疫苗安全体系,要从以下两方面下手。
1.精细化界定各部门职能。明确“药监负责疫苗产品质量,卫生负责预防接种行为”的分工格局,扭转药品监管部门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监管手段缺失的困境,从制度层面构建“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链条监管体系。2.消除疾控机构的营利动机。疾控机构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应通过同级财政足额保障其人员经费和基本工作经费,提升工作积极性。同时,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预防接种大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强化数据完整性要求,以技术创新倒逼行为规范。还要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体系,例如政府通过科普宣传引导民众理性接种疫苗,以及加强疫苗接种环节的社会监督。
冀连梅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对生命没有基本的敬畏,做事前不能把良心摆正的话,就不适合从事药品生产这个良心行业,就应该被驱逐,不能给其一再犯错的机会。▲ (董长喜 高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