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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18年8月3日 中国中医药报第4922期
     山东省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米宽庆:

    山东省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开展传统中医药疗法的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截至目前共完成备案122家,均在正常服务中。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强化一个理念。这个理念就是“解放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先后举办5期中医药法培训班,统一思想、消除顾虑,梳理风险点,针对中医诊所备案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做到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政策诠释,使中医诊所备案政策顺利落实。

    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为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方便群众,针对各县区在具体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中医诊所备案办事指南》,使大家对备案制中医诊所达成一致共识,形成统一的济南模式。在市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了《中医诊所备案十问十答》,针对中医诊所备案工作百姓关注问题做出明确解答。二是落实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区加强宣传,在政府审批窗口审核材料,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发证,并在备案后30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开具整改意见书,要求诊所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

    秉承三个原则。一是秉承“放管服”原则。实施备案制后,把繁杂的手续变成了备案,方便具有中医资质想开办诊所的人能够快速办理,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二是秉承“应办尽办”原则。备案制中医诊所将申请人员的执业年限缩短为3年或者是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准入门槛大大降低。济南市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精神,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附加任何条件予以备案。三是秉承“一次办成”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本版文字由记者张梦雪 实习记者董俊彤 孙天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