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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车惹祸,当事人负责
http://www.100md.com 2018年8月10日 生命时报 2018.08.10
     安徽省淮南市读者 徐建辉

    杭州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于8月20日起施行。《细则》规定,自动驾驶智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人而不是车,即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概念和科技的升级发展,自动驾驶智能车辆已经驶入人们的视线。目前,世界各国的自动驾驶车项目都在频繁路试,车辆还没正式投入市场,却已制造了多起严重车祸,夺去了数条人命。自动驾驶车也好,智能网联车也罢,能不能成为人类进步的里程碑,关键要看它能否确保安全。“无人驾驶”看上去很美,可是如果上路之后就像碰碰车一样事故不断,又岂能真正投入量产和使用?更别提取代传统车辆了。

    任何探索创新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动驾驶车辆在验证过程中闯了祸就将其一棍子打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安全管理规则,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各种试验,特别是危险、复杂的路试进行严格规范和限制,将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同时,要对路试中发生的问题及争议的解决做出规定,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此次杭州市出台的《细则》,不仅对自动驾驶路试单位、路试车辆、路试驾驶人的准入条件、路试的审批、组织、开展以及路试线路的确定与路试车辆的号牌发放等作出了规定,还明确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调查处理、责任认定等事项,重点提出,自动驾驶车辆在路试过程中撞了车、肇了事,不能以“自动驾驶”为由甩锅给车而拒不担责。这样规定不但有利于减少自动驾驶事故争议,有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常理、公平公正。车辆归根结底是在执行人的意志,按照人为设定的时间、路线和目的地在行驶,其间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当然还需要由当事人按照交通法规和实际状况承担责任,不能说车子自动驾驶了,车祸也没人兜底负责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