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主题有奖征文
2017年7月1日,中医药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和基础性法律中医药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有关安排,本报决定面向全国读者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并在报纸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刊登优秀作品。
征文内容及稿件要求
1.征文内容:
(1)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感受,讲述中医药法实施近一年以来,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成果、先进经验,以及中医药工作的可喜变化、积极探索等。
(2)结合实际工作,介绍本人、本单位、本地区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或推动修改、完善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做法、感受、收获、建议等。
(3)讲述身边人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以自身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故事。
2.稿件要求:
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稿件字数2500字以内,结合文字内容可适当配图。
3.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或单位将获得相应奖金和证书,奖项数量视最终稿件总数再定。
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征文稿件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834165120@qq.com。
电 话:010-8424900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
邮编:100192
《中国中医药报》社新闻部
征文内容及稿件要求
1.征文内容:
(1)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感受,讲述中医药法实施近一年以来,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成果、先进经验,以及中医药工作的可喜变化、积极探索等。
(2)结合实际工作,介绍本人、本单位、本地区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文件,或推动修改、完善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做法、感受、收获、建议等。
(3)讲述身边人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以自身实际行动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故事。
2.稿件要求:
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稿件字数2500字以内,结合文字内容可适当配图。
3.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或单位将获得相应奖金和证书,奖项数量视最终稿件总数再定。
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征文稿件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834165120@qq.com。
电 话:010-8424900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
邮编:100192
《中国中医药报》社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