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生命时报》 > 2018.09.14
编号:72554
面条里的那根头发
http://www.100md.com 2018年9月14日 生命时报 2018.09.14
     河南省漯河市读者 张玉胜

    前些日子,河南小伙子小周在宁波一家面馆吃面时,发现了一根比面条还长的头发,本想要个道歉,未料店家不以为然,三番沟通未达成共识,店家抛出一句“你去法院走程序啊”。于是,小周人生第一次走进了法院,并最终获赔1016元。

    初看新闻,人们不免产生“小题大作”之惑。但仔细品味,网友围观此事的看点不在“钱”上,而在于当事者维权的较真劲头。应该说,“面条碗里有头发”实属不该,顾客对此虽心怀不悦,但鲜有人当个“事”去诉诸法律。究其原因,一是“标的”太小不值当。一碗面值几个钱,大不了退钱或退面即可,没必要去法院;二是走法律程序太麻烦,耽误不起功夫。也正是人们这种图省事、怕麻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过分迁就和不屑维权,才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说到消费赔偿,人们或许对“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的赔付标准并不陌生,但一碗价值16元的面条缘何会索赔千元,而且食客这种“超标”赔付诉求竟也得到了法院的力挺回应?其实,“一发赔千元”的裁决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透过“一发千金”案例,人们不难看出经营者对食品安全事故满不在乎的态度。试想,如果不是服务员拒绝道歉并称“有根头发很正常”,不是餐厅经理声称“你去法院走程序”,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法庭上见”和赔付诉求“步步升级”。值得赞誉的不仅是小周这个“较真”食客,还有“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较真”法院。他们不因“小案子”而漠视消费者权益,用主审法官的话说,案子金额虽小,但法院一样重视,一分钱的案子也得审!我们期待更多消费者与法院相向而行的“较真”维权,筑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防范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