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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药物伤及耳朵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1日 生命时报 2019.03.01
     导致耳聋的因素中,除了年龄和遗传外,药物也是主要因素之一。药物性耳聋是指由于患者使用药物治疗疾病或接触某些化学制剂后引起的耳聋,儿童和老年人是主要受害人群。据统计,我国每年有3万多名儿童发生药物性耳聋,约占我国儿童致聋原因的44%。

    药物性耳聋破坏的是对感知声音最重要、也最脆弱的耳蜗毛细胞。它一旦受损,患者常常伴有头痛、头晕、耳鸣等症状,这些症状可能在服药期间发生,也可能在停药后数月甚至数年后才出现。而且,这种听力的减弱和丧失往往是不可逆的,因此了解药物的耳毒性、避免和慎重用药就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讲,以下7类药物具有明确的耳毒性,应尽量避免。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大观霉素、妥布霉素、依替米星等,这类药物危害较大,被称为耳毒性抗生素。其中,链霉素可以通过母体使胎儿产生听觉损伤;新霉素滴耳液能透皮吸收,导致听力降低。一般6岁以下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65岁以上老年人慎用氨基糖苷类药物,以免产生耳毒性。

    2.其他有耳毒性的抗生素,还包括红霉素、万古霉素、新生霉素等。这些药物的耳毒性和血药浓度相关,大剂量或长期应用都会造成听力损害。

    3.抗癌药物:铂类、氮芥类抗肿瘤药物,如顺铂、卡铂、奥沙利铂等,也可引发听力障碍,出现不可逆的高频听力丧失。

    4.利尿剂:如依地尼酸、呋塞米等,其耳毒性与剂量、给药方式密切相关。

    5.水杨酸类药物:阿司匹林、水杨酸钠等药物产生的耳毒性通常不严重,及时停药24~72小时后多数可以恢复。

    6.抗疟药:奎宁、氯奎和乙胺嘧啶等,长期大量应用可造成不可逆的听力损害。奎宁和氯奎都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耳聋,妊娠期禁用。

    7.重金属类药物:如铅、汞、铊等。

    一般来说,每日用药剂量越大,用药时间越长,产生毒性的几率就越高;给药途径也与耳毒性的发生密切相关,以椎管内给药最危险,其次为静脉和肌内注射。

    在此特别提醒,婴幼儿、孕妇、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必须使用时,应向医生说明自身情况,如年龄、肝肾功能减低程度、遗传性耳聋家族史及合用药物情况等,然后遵医嘱用药。用药期间,还应注意早期的耳毒性症状,一旦发现耳聋、耳鸣、头晕、头痛等症状,要及时停药,尽早就医。▲, 百拇医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药师 刘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