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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63330
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2019年7月2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5114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有关要求,在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中医药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切实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为中医药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医医院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主阵地,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选择,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医联体建设,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要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主体责任和投入责任,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二、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一)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着力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在县域内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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