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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通道需要法律保障
http://www.100md.com 2019年9月20日 生命时报 2019.09.20
     日前,单某某在北京妇产医院堵塞急救通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的社会事件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这起事件背后,有个问题值得探讨。医院的急救通道是为执行紧急医疗救护而设,堪称“生命通道”。如果“生命通道”不通畅,受影响的可能不止是公共秩序,甚至还会有病人的生命安全。现实中,生命“通道”变“痛道”,救护车上的危急病人因耽误救治时间而离世的悲剧并不罕见。

    医院急救通道被堵导致救护车无法出入,拉着危重病人的救护车遭遇堵车而无车让行,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被占用,小区内消防通道停满了车……日常生活中,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现象时常可见。其中,有些人是侥幸心理作祟,他们并非不清楚自己行为的潜在危险,但却时常用“车位都停满了,我临时在急救通道上停一会儿”之类的理由来麻痹自己;有些人则完全是在漠视生命、践踏文明。

    必须看到,多数司机能做到关键时刻留出“生命通道”,让行救护车。不过,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的现象也确实长期存在,除了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以及司机个人素质原因外,违法成本低这个因素也值得注意。目前,对于阻碍救护车的行为适用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措施,或许还不足以对个别不差钱、爱任性的司机形成有效制约。

    对阻碍救护车的行为给予严惩,国外已有先例。德国是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在德国,司机不给救护车让道,影响严重的将由检察机关调查,甚至坐牢。在英国,不给应急车辆让道,司机可能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告上法庭。

    保障救护车优先通行,既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也是法定义务。“生命通道”需要法律保障,首先是严格执法,对于不给救护车让道、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其次是可以借鉴国外做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提高违法成本,给那些漠视他人生命、无视规则法律的违法者以足够的震慑。▲, 百拇医药(陈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