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象学原理分析胡希恕“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
《伤寒杂病论》犹如一篇恢弘精微的长篇叙事诗,铭记着千百年来无数经方医家千锤百炼的临证事实,其独特而深刻的认知与表达方式保证了对脉证并治本质把握的深度、准确度与系统性、可重复性,从而“君临万卷医书之上”。著名经方家胡希恕先生倾一生精力研究与实践仲景学术,重视经方体系自身内在的固有的独特思维,提出“辨方证是辨证的尖端”论断,尝试结合现象学原理对其进行探讨,以从方法学上获得更明晰的认识。方证对应独特认知模式与现象学内涵的契合
现象学原理和方法应用于众多学科,产生出巨大的效应,其创始人胡塞尔被视为“将原初直观和前直观预感的价值看得远远高于逻辑方法和科学理论之价值的思想家”。现象学有一个基本理念,即“朝向事情本身”,强调事物“本身”的重要性。它要求面对“实事”本身,强调面对的是实事本身而不是实事背后的东西或“外物”,“实事”背后或“实事”之外无他,“实事”是最基本的对象。该主张符合对原创性思维的基本要求,倡导直接直观审视,可避免在研究中出现过多大而空泛的概念范畴,其严格和审慎之治学态度可使研究者不再去发布纲领、构建体系,而是面对具体问题进行含有实事的描述分析。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具体提出:“应该描述实在事物,而不是构造或构成事物”“问题在于描述,而不在于解释和分析”“纯描述的要求是既不采用分析的方法,也不采用科学解释的方法”。
国内现象学涉及对中医的研究,如张祥龙概括中医特点为“此情此景”,倪梁康认为中医是以一种特别的精神目光“看”病人。笔者认为,经方方证也是一种场合和此情此景,需要“意境化”“非对象化”,而所谓“看”则源于现象学,可以理解为,中医与西医有别,不是通过仪器与化验,而是依据医生主体能动与客体现象通融,进入事情的本质,与胡塞尔本质直观的认识论有关,此处观看方式本身的意义高于逻辑理论分析。基于上述原理及研究,笔者认为,如果将“朝向事情的本身”原理引入经方认知领域,可有两层含义,即还原实事“本身”,回到药证方证的事实,而不是药证方证本身背后或之外的理论解释,以便于理解复杂经方系统的形成过程及其本质。其二,将药证方证的现象做描述性呈现,避免理论性阐释替代或超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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