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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160
防盲先进县标准及申报评定办法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5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4071028904

    【标题】防盲先进县标准及申报评定办法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890111

    【实施日期】89011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医疗

    【文号】

    【名称】防盲先进县标准及申报评定办法

    【题注】

    办法

    一、标准

    1.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能密切配合,县防盲指导组能充分发挥作用,制订了全县防盲工作规划并付诸实施。

    2.防盲机构健全,县医院可以独立开展并指导全县的防盲治盲工作。中心乡卫生院能开展眼病防治工作。

    3.把防盲和初级眼保健工作纳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工作日程,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的工作目标。

    4.对全县盲人进行调查、建卡,对可治盲人开展普治工作。经治盲人数要占现有可治盲人数的60%以上或白内障盲人的70%以上。

    5.普及眼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

    二、申报评定办法

    根据上述标准,先由县卫生局及县防盲指导组自己评议。经过自评认为全面达到防盲先进县标准者,经地、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防盲指导组评审并组织检查验收。对评审、验收合格者,应写成书面材料报送全国防盲指导组评议,最后由卫生部批准并发给证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