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栭〉
鏈熷垔: 寰俊鏂囩珷 鍦ㄧ嚎涔︾睄 璧勬枡涓嬭浇 鍋ュ悍鏉傚織 鎶ュ垔閫夌紪 鍩虹鍖诲 涓村簥鍖诲 鑽 瀛︽姤 涓浗鍖诲 鍗敓鎬昏
淇濆仴: 鏂伴椈 璇勮 瑙嗙偣 甯歌瘑 鐤剧梾 鐥囩姸 鍏荤敓 鐢ㄨ嵂 鎶ょ悊 鎬ユ晳 鍋ヨ韩 缇庡 涓ゆ€� 鑲插効 鐢� 濂� 鑰� 灏� 鍥涘 璇荤墿 鏇村
涓尰: 甯歌瘑 鏁欐潗 鎬濊€� 涓嵂 鍖荤悊 涓村簥 閽堥 姘戞棌 鏂囧寲 钁椾綔 楠屾柟 鍥捐氨 椋熺枟 鑽墿 鑽笟 鑽競 鏂拌嵂 鎼滅储 鑻辨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人事类 > 正文
编号:173540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4072028104

    【标题】 关于继续扩大改革医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劳动班制改革试点工作及增加劳动指标的通知(摘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国家劳动总局

    【颁布日期】 811022

    【实施日期】 811022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劳动人事

    【文号】

    【名称】 关于继续扩大改革医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劳动班制改革试点工作及增加劳动指标的通知(摘录)

    【题注】

    通知

    为了保护医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巩固一线队伍,促进生产的发展,近几年来,我们先后选择了一批重点医药企业,在危害较大的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中,进行了“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等劳动班制改革的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经研究,决定今年再在一批医药企业进行扩大试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加强领导,总结经验,今年扩大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原试点的部分省、市,其他省、市只选个别点进行。试点的办法及产品、工种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总局〔78〕劳护36号文批准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中医药部分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80〕国药劳字第538号《关于改进医药有毒有害工种劳动制度的试行办法》执行。

    二、各省、市扩大试点需要增加的劳动指标随文下达。该项劳动指标,要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为了适应医药有毒有害作业的要求,要注意招工质量,要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招工条件,招工办法,招工单位,请各地医药管理部门与劳动部门协商办理。
    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之建议、推荐或指引。文章版权属于原著作权人,若您认为此文不宜被收录供大家免费阅读,请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我们收到通知后,会立即将您的作品从本网站删除。

   微信文章  关注百拇  评论几句  搜索更多   推存给朋友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