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药政类 > 药品监督
编号:173680
国家医药管理局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4071079003

    【标题】 国家医药管理局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900404

    【实施日期】 900404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药品监督管理

    【文号】

    【名称】 国家医药管理局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

    【题注】
, http://www.100md.com
    二、商业企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关于评审国家质量管理奖的通知,根据医药商业的特点,评审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企业,以鼓励全国医药商业企业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药商业系统县以上企业均可参加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活动。

    第三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得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五年后重新评审。

    (二)获奖条件

    第四条 质量管理奖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百拇医药
    2.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有获得国家医药管理局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企业。

    3.近二年(即24个月)无重大质量、人身、火灾、爆炸等事故(按劳动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

    4.根据“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进行逐条检查、打分,总分在450分以上的企业。

    评分办法:逐条进行。实际得分等于每条规定标准分×得分系数。

    得分系数分五个等级,分别为0,0.2,0.5,0.8,1.0每个系数的含义如下:

    1.0:按规定要求做的很好。

    0.8:作的较好,但有的地方需要改进。

    0.5:按规定要求内容,勉强合格。
, 百拇医药
    0.2:刚刚开始作。

    0:尚未动手作。

    例如:该条标准分为4,得分系数为0.5,实际得分为4×0.5=2,然后,把各条实际得分进行汇总。

    (三)评选审批

    第五条 申报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先由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必须首先进行自我诊断、检查,审报时需附自我诊断、检查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医药管理局(总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医药管理局(总公司),根据“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评分,在总分450分以上的企业中,推选出一个最好的企业,附检收、评分报告,并加盖公章后,报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各一级站,由中国医药公司按上述程序评选,推荐一个企业。

, 百拇医药     第六条 凡申报企业,必须提供完整的资料,即:

    (1)本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的经验总结;

    (2)保证商品质量整套规章制度的目录清单;

    (3)近、中期保证商品质量的规划。

    同时填写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第七条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组织评审组,对审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广泛征求意见。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审定。

    第八条 质量管理奖是质量管理方面的最高奖励。评选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四)奖励

    第九条 荣获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和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授予质量管理奖证书、奖牌。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给予奖励。

    (五)附则

    第十条 荣获国家医药管理局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要随时接受有关上级机关的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获奖条件者,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称号。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国家医药管理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