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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844
卫生部关于设立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7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2360019002

    【标题】 卫生部关于设立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01006

    【实施日期】 90100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总类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设立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

    【题注】

    通知

    为切实保证《行政诉讼法》施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设立“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部行政复议机构的名称为“卫生部行政复议委员会”。

    二、“卫生部行政复议委员会”由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副部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计划财务司、医政司、卫生防疫司、卫生监督司、地方病防治司、科技司、教育司、妇幼司、外事司、药政局、卫生检疫总所等任委员会委员。

    三、卫生部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行政复议办公室”,为复议委员会办事机构,暂设在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对外统一承担卫生部各项具体行政复议。“卫生部行政复议委员会”及所属“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员为卫生部行政诉讼应诉代理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