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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3879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
http://www.100md.com 1999年10月8日 中国医药网
     【分类号】 2360028901

    【标题】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91102

    【实施日期】 891102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防疫类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

    【题注】

    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于今年2月 21日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公布,已自9月1日起正式施 行。为了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全体公民的身体健康, 促进四化建设的发展,报经国务院同意,特做如下通知:

    一、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卫生、宣传和 法制等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法》。特别是卫生行政管理人 员,承担着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要带头学好、熟练掌握《 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

    二、各级政府要结合各地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制订传染病防治总体规划,并组 织实施。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卫生防疫工作。当前,就如何贯彻实施《传染 病防治法》,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并给予人、财、物方面的支持,使各地卫生防 疫执法机构尽快建立、充实执法急需的各种配套设施。

    三、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 作不仅是卫生部门一家的事,它涉及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须由政府组织、协调。 各级政府要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规划中,制订切实可 行的措施与办法,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做好重大疫情和中毒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伴随而 来的是商品大流通,人口大流动。切忌只注意经济效益,忽视卫生防疫。各级政府 必须把防止突发事件作为首要的紧急任务,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时采取应急措 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