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的通知
【分类号】 2360088905 【标题】 卫生部关于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90407 【实施日期】 890407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妇幼类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的通知 【题注】 通知 今年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40周年纪念日,国际儿童年10周年。为进一步 开展以儿童保健为中心的服务工作,推动全社会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 率,为儿童做实事的活动,要求各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儿童保健工作的领导 儿童保健工作是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基础,儿童 保健工作的质量如何,决定了下一个世纪中国是否具有强大的人力资源。各级领导 要充分认识我国的儿童保健尚处于卫生工作最薄弱地位的现实,重视对儿童保健工 作的领导,加强儿童保健队伍的建设,增加对儿童保健的投资,改善工作条件,添 置必要的设备,从政策上、待遇上稳定这支队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提高儿童保健队伍的业务素质 目前,儿童保健队伍存在人员少、素质差、来源短缺,高、中、初级人员比例 失调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卫生部已组织编写了适于不同水平儿童保健人员学习 的《儿童保健学》和《实用儿保手册》,“六·一”前后出版发行。希望各地认真 抓好儿童保健队伍的培训。既要注意培养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外语水平、科研能力 的高级中、青年业务骨干,以适应对外交流、科学研究的紧迫需要。又要重视基层 区、县、乡村和街道专(兼)职儿保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儿童办几件实事 在“六·一”期间要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母亲宣传有关卫生保健、“四病”防 治、营养、喂养等知识,提倡母乳喂养,加强对儿童辅助、强化食品的营养监测工 作。这是提高我国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一环。要采用咨询、宣传版、画(册)、录 相、幻灯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尤其要重视农村及边远地区群众的育儿知识 宣传。宣传内容应结合各地儿童保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点、有目的进行。要避 免千篇一律,流于形式。 要组织医务人员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注意解决儿童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 切实为儿童办好事、实事。 四、扩大业务范围,加强科学研究 要不断扩大儿童保健服务的范围,使之系列化。有条件的地方,要注意抓好儿 童弱视、斜视、龋齿、弱听的防治工作,开展儿童营养、儿童心理卫生等项工作。 推广使用生长发育监测图。希望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 验,以便推动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要结合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的科研工作,为 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为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小儿“四病”的防治仍是今后儿 童保健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重点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防治方法,切实 有效的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及统计工作,使其具有完整性、连续性。要建立儿童保健信 息系统并制定具体细则和逐级上报制度,掌握本地区衡量儿童健康状况的有效指标 ,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希望各地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可行的措施, 为把我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共同努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