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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即将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0年9月15日 当代中医网
     最新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即将出台

    据了解,经过修订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望在今年10月份出台。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介绍说,对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修改,目前已九易其稿,其基本思路是完善医疗事故的鉴定制度,强化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并将现行的医疗事故一次性经济补偿制度改为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此次修改对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和程序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充实和完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一、有权请不信任的鉴定委员回避。

    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基本解决了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在进行医疗事故前,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专家库中,分层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鉴定委员实行鉴定。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邀请本地区以外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参加鉴定。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鉴定。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申请他不信任的鉴定委员回避鉴定。

    二、当事人可获得10项赔偿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变补偿为赔偿,基本解决了医疗事故处理中的第二大难题。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根据事故等级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赔偿。赔偿项目细分为10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其中的医疗事故补偿费类似精神补偿的性质,它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一级医疗事故补偿8年,二级补偿5年,三级补偿3年,四级补偿1年,以北京地区平均生活费计算,1年的补偿费可达1万元。

    三、无须先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建立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改变了必须先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自理申请,如果不服卫生行政部门的自理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旧格局。

    四、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先受理申请

    在新的机制里,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先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并负责调查取证、查阅病历和资料,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赔偿调解,对发生事故的医疗机构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对医疗事故责任人提出行政自理意见等。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卫生监督所内设立专门的医疗事故处理机构受理医疗事故争议。

    五、病历面向社会开放

    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的建立,医院病历管理制度将受到冲击,患者有权查阅和要求复印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手术及麻痹记录单、病理报告单以及其它病历资料。,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