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尽早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
目前,一场有关医疗纠纷的大范围的讨论在卫生部门、法律专家和有关人士中展开,寻找一条公正解决医疗事故的道路正由此开始。沿用至今1987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于无法适应现实情况而备受非议。
政协委员肖谷欣在谈到我国的医疗纠纷时说,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处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在调整医患关系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立法严重滞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仅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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