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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日
今年截止到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收到的对OK镜投诉已达30余起,北京市消协收到的投诉达20余起,还有许多消费者投诉到当地消协组织及国家有关部门。记者日前专程采访了中消协投诉部主任王前虎,王前虎称,OK镜病难治官司难打,市场混乱,消费者维权之路阻力重重。
王主任认为,OK镜市场混乱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伤害,其首要原因是“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护理液。国家药监局已证实,从未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OK境,而欧科镜制造(大连)有限公司却公然在大连违法生产大批OK镜,有关该公司的宣传文章称,该公司已生产了20多万副OK镜,且占领了国内70-80%的市场。消费者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该公司的产品大量流向社会后,危害青少年,但至今该公司仍未受到应有的查处。此外,在中消协前期受理的16起投诉中,绝大多数消费者配戴的是“三无”OK镜,所有的OK镜都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许多OK镜护理液没有中文标识,是未在有关部门注册的违法出售产品。
第二,国家药监局虽然准许8家美国企业生产的OK镜在中国注册,但并不等于认定了其产品全部合格。事实上,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不少使用的正是这8家公司的产品。而由于OK镜的国家标准至今仍未出台,消费者实际上是花钱买了谁也无法证明其合格的产品。
第三,虚假广告和商业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所有消费者的投诉无一例外地说明了这一点。经营者们打出“彻底告别近视”等一系列弥天大谎,却绝口不提OK镜的作用只是暂时的、有限的,而且具有副作用。无论是医院还是经销公司,均没有警示标志,也没说明OK镜的不适应人群。
第四,许多医院、贸易公司、眼镜店根本没有验配OK镜必须的设备、仪器,一些经营者也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责任心,却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直接销售给青少年OK镜,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北京市消协通过调查了解到,一些医院实行了承包制后,为了完成任务,或将闲置的房屋出租,或和别人合作开设所谓特色门诊,有些医院承认在引进OK镜时,对这一产品并不太了解,只是因为有熟人介绍,就同意引进。
王前虎说,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交涉或寻求行政和司法保护时,遇到了重重阻力。对消费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仅有中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是不够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及时查处,冲破地方保护网,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两位受害者的惨痛经历
孙雷:OK镜断送清华梦
大连男孩孙雷曾是大连市第八中学的高材生,在他的履历表上,市级三好学生、全国初中及高中的数学竞赛、物理竞赛优胜者及各种奖学金获得者等荣誉少说有十几项。在2000年高考前的模拟考试中,孙雷以646分的成绩荣获全市第一名,他拒绝了保送其读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的推荐,一心想考取心目中的理想学校——清华大学。然而,又是小小的OK镜,葬送了一个少年的清华梦。
孙雷家境贫寒,享受大连市政府特困待遇,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孙雷身上。为了给孩子矫正近视,孙雷的父亲花2580元为他配了副OK镜。在经历了同赵玲一样的遭遇后,2000年5月开始,孙雷辗转数家医院治疗,当年6月24日,北京第四医院为当时已右眼失明的孙雷做了角膜移植手术。倔强的孙雷没有按医生和家长的意见放弃高考,术后仅十来天,孙雷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返回大连参加高考。由于只能用一只眼睛看题,右眼术后疼痛,答一会儿题就得休息一会儿,他最终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考卷。即便是这样,孙雷仍然考出了627分的好成绩,被他的第二志愿东北大学录取。至今,孙雷的右眼仍是一片模糊。
孙雷的父亲告诉记者:经济上的压力使我几次想到轻生,妻子精神恍惚,为了给儿子治眼睛,我们强打精神,四处奔波。中消协的帮助使我们有了希望,我们全家感激他们,也感谢为我们讲话的记者们……应该保护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不再受到欺骗和伤害。
赵玲七次进京讨说法
赵玲母女已经是第七次进京治疗眼睛和讨“说法”了。记者在同仁医院旁一家旅馆的简易间里找到了赵玲和她的母亲郑丽华。
1999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的女大学生赵玲在牡丹江市机车厂医院配了OK镜。宣称由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量身订做的OK镜,到取货时镜盒上的序号由6号变成了4号,所给的护理液等附件事后也被证明是“三无”产品。在发现戴镜眼睛强烈不适后,母女俩曾多次找院方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正常现象”,直到有一天,赵玲的右眼“什么都看不见了”。
自此之后,赵玲母女踏上了艰难而漫长的维权之路。两年之中,她们先后向从牡丹江市到国家各级工商局、消协、药监局乃至全国人大、国家卫生部、铁道部劳动卫生司医政处、大连市外经委纪检委等数十家部门投了投诉书或举报信。除此之外,她们也找过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大连总代理,找过许多媒体。郑丽华手中各部门的“进门条”及邮件收据已攒了厚厚一摞!
如今,赵玲已由一个漂亮开朗的花季少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体重锐减20多斤,脸庞消瘦颧骨突出。为进京治疗眼睛和投诉,全家已花费了约10万元。在给记者的信中,赵玲写道:“我曾几次寻求解脱,但都未能如愿,只能在痛苦中挣扎。病痛的折磨、危险的隐患,致使学习难以正常完成……有哪一家单位愿意收容我这样一个残废人!我的生活无望而渺茫。我的一生都毁在OK镜上……”
赵玲母女的经历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OK镜,一些受OK镜之害后自认倒霉的消费者也陆续找到她们,开始为自己讨回公道。赵玲成为中消协给予法律援助的对象。去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赵玲的诉讼请求。赵玲不服,已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法院仍未判决。
■京城首审OK镜致残案
OK镜,据说是用来矫正近视的东西,谁知却成为“光明杀手”,使许多青少年的眼睛严重损伤甚至失明致残。为此,中消协日前宣布启用第一笔法律支持金,以人民币10万元支持19名已经或准备起诉的消费者打官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也承诺向19名消费者提供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律师。
本市一女大学生花费数千元配戴了OK镜,结果造成眼角膜划伤感染,右眼接近失明。昨天在西城法院——
昨天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本市女大学生张某因配戴OK镜致残一案。这是本市法院首例公开审理OK镜致残者的起诉。
原告张某2000年在报刊上看到有关OK镜的广告后,为矫正近视,依据广告与自称是上海康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付某联系上,随后按其要求到某医院做检查,交纳了3000元配镜费。从去年5月起张某开始配戴OK镜,但几次复查都发现眼角膜有划伤,且很快发展为绿脓杆菌感染,右眼接近失明。经中日友好医院、北大医院、同仁医院等治疗,目前已做手术两次,仍在治疗之中。
被告方上海康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该公司没有北京办事处,也从未销售过OK镜,付某并非自己公司职员,否认与原告之间存在购销关系。法庭将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张某是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首笔法律支持金支持的19名OK镜受害者之一。
由于接连收到消费者关于OK镜造成眼睛严重损伤甚至失明致残的投诉,中消协日前宣布正式启用第一笔法律支持金,以人民币10万元支持19名已经或准备起诉的消费者打官司。此外,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也承诺向19名消费者提供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律师,并按照规定向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供经济帮助。
19名消费者中,年龄最小的仅9岁,最大的也只有22岁。因使用OK镜矫正近视,他们的眼睛均受到了不同程度损害,有的耽误了学业,有的跟随家长奔波各地求医问药,有的做了多次手术,花费数万元视力仍然为零。OK镜对青少年眼睛造成伤害的事件被公开披露后,有些供货商不辞而别,有的医院以找不到供货商为由,拒绝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赔偿。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及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先后鉴定,确定OK镜与消费者眼睛发生阿米巴菌、绿脓杆菌感染甚至发生眼角膜溃疡存在因果关系。中消协及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认定:消费者提供的投诉材料证实,一些经营单位根本不具备验配OK镜的主体资格,医生也没有相应的资质。所有的OK镜广告及宣传材料均存在违法和误导的内容,所有的OK镜均没有《产品合格证》。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鉴于消费者在自身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责任医院和OK镜经营者的无理推、拖、赖,以及消费者为治疗已经花费了大笔费用等实际情况,依据《消法》第32条,中消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联合中国法学会向19名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消费者尽快讨回公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金于2000年“3·15”期间设立,目的是“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珠海天年生物工程科技公司2000年全额赞助了首笔法律支持金80万元。
■特别名词:OK镜
OK镜在医学上称做角膜塑形镜片,之所以得OK镜这个俗称并非它在功能上真的OK,而是其英文简称为“Ortho-K”。
一副OK镜产品实际上只是两片指甲大小的镜片,再加上一瓶专用护理液。据介绍,OK镜是一种特殊设计的隐形眼镜,原理是用这种硬性镜片压迫眼睛角膜增加其弧度(即角膜矫形学),从而阻止或减缓近视发展。其原产地为美国,传入我国市场约3年时间,一副OK镜一般售价为3000元左右,也有的卖到六七千元一副。目前,国家药监局仅准许8家美国企业生产的OK镜在中国注册,从未批准过在我国境内生产OK镜。近来有多起反映OK镜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给配戴者造成伤害的情况。针对所发生的问题,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指出:目前,在防治近视、特别是控制青少年近视发展方面尚无有效方法的情况下,角膜塑形术是一种可行的、能获得清晰裸眼视力的非手术矫正方法。但是,OK镜的作用是暂时的、有限的,疗效是可逆的。科学合理的配戴方法,是根据已用镜片的矫正效果,不定期地验配更换新镜片,并不是一副镜片戴到底。为切实保护角膜,有的配戴者在达到所需的矫正目标后即停止使用。配戴OK镜,镜片的清洗、护理也是极为重要的环节。验配OK镜不是普通的商业行为,也非短期行为,在验配人员资质、验配单位的设施方面,都有相应的严格要求。生产、经营与验配单位必须切实负起售后质量责任,对有不良反应的配戴者要主动跟踪,提供必要的帮助,尽快协助有关方面查清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和制造单位应该负责,属于验配问题的,验配单位应该负责。准备配镜的患者或家长,要持慎重态度,在充分了解适应症、禁忌症的前提下,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配。只能使用经过国家注册的产品,验配后保存好诊疗证明和产品的三联单。
北京晚报
王主任认为,OK镜市场混乱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伤害,其首要原因是“三无”产品及不合格护理液。国家药监局已证实,从未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OK境,而欧科镜制造(大连)有限公司却公然在大连违法生产大批OK镜,有关该公司的宣传文章称,该公司已生产了20多万副OK镜,且占领了国内70-80%的市场。消费者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该公司的产品大量流向社会后,危害青少年,但至今该公司仍未受到应有的查处。此外,在中消协前期受理的16起投诉中,绝大多数消费者配戴的是“三无”OK镜,所有的OK镜都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许多OK镜护理液没有中文标识,是未在有关部门注册的违法出售产品。
第二,国家药监局虽然准许8家美国企业生产的OK镜在中国注册,但并不等于认定了其产品全部合格。事实上,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不少使用的正是这8家公司的产品。而由于OK镜的国家标准至今仍未出台,消费者实际上是花钱买了谁也无法证明其合格的产品。
第三,虚假广告和商业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所有消费者的投诉无一例外地说明了这一点。经营者们打出“彻底告别近视”等一系列弥天大谎,却绝口不提OK镜的作用只是暂时的、有限的,而且具有副作用。无论是医院还是经销公司,均没有警示标志,也没说明OK镜的不适应人群。
第四,许多医院、贸易公司、眼镜店根本没有验配OK镜必须的设备、仪器,一些经营者也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责任心,却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直接销售给青少年OK镜,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北京市消协通过调查了解到,一些医院实行了承包制后,为了完成任务,或将闲置的房屋出租,或和别人合作开设所谓特色门诊,有些医院承认在引进OK镜时,对这一产品并不太了解,只是因为有熟人介绍,就同意引进。
王前虎说,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交涉或寻求行政和司法保护时,遇到了重重阻力。对消费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仅有中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是不够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者及时查处,冲破地方保护网,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两位受害者的惨痛经历
孙雷:OK镜断送清华梦
大连男孩孙雷曾是大连市第八中学的高材生,在他的履历表上,市级三好学生、全国初中及高中的数学竞赛、物理竞赛优胜者及各种奖学金获得者等荣誉少说有十几项。在2000年高考前的模拟考试中,孙雷以646分的成绩荣获全市第一名,他拒绝了保送其读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的推荐,一心想考取心目中的理想学校——清华大学。然而,又是小小的OK镜,葬送了一个少年的清华梦。
孙雷家境贫寒,享受大连市政府特困待遇,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孙雷身上。为了给孩子矫正近视,孙雷的父亲花2580元为他配了副OK镜。在经历了同赵玲一样的遭遇后,2000年5月开始,孙雷辗转数家医院治疗,当年6月24日,北京第四医院为当时已右眼失明的孙雷做了角膜移植手术。倔强的孙雷没有按医生和家长的意见放弃高考,术后仅十来天,孙雷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返回大连参加高考。由于只能用一只眼睛看题,右眼术后疼痛,答一会儿题就得休息一会儿,他最终没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考卷。即便是这样,孙雷仍然考出了627分的好成绩,被他的第二志愿东北大学录取。至今,孙雷的右眼仍是一片模糊。
孙雷的父亲告诉记者:经济上的压力使我几次想到轻生,妻子精神恍惚,为了给儿子治眼睛,我们强打精神,四处奔波。中消协的帮助使我们有了希望,我们全家感激他们,也感谢为我们讲话的记者们……应该保护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不再受到欺骗和伤害。
赵玲七次进京讨说法
赵玲母女已经是第七次进京治疗眼睛和讨“说法”了。记者在同仁医院旁一家旅馆的简易间里找到了赵玲和她的母亲郑丽华。
1999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中文系的女大学生赵玲在牡丹江市机车厂医院配了OK镜。宣称由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量身订做的OK镜,到取货时镜盒上的序号由6号变成了4号,所给的护理液等附件事后也被证明是“三无”产品。在发现戴镜眼睛强烈不适后,母女俩曾多次找院方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正常现象”,直到有一天,赵玲的右眼“什么都看不见了”。
自此之后,赵玲母女踏上了艰难而漫长的维权之路。两年之中,她们先后向从牡丹江市到国家各级工商局、消协、药监局乃至全国人大、国家卫生部、铁道部劳动卫生司医政处、大连市外经委纪检委等数十家部门投了投诉书或举报信。除此之外,她们也找过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大连总代理,找过许多媒体。郑丽华手中各部门的“进门条”及邮件收据已攒了厚厚一摞!
如今,赵玲已由一个漂亮开朗的花季少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体重锐减20多斤,脸庞消瘦颧骨突出。为进京治疗眼睛和投诉,全家已花费了约10万元。在给记者的信中,赵玲写道:“我曾几次寻求解脱,但都未能如愿,只能在痛苦中挣扎。病痛的折磨、危险的隐患,致使学习难以正常完成……有哪一家单位愿意收容我这样一个残废人!我的生活无望而渺茫。我的一生都毁在OK镜上……”
赵玲母女的经历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OK镜,一些受OK镜之害后自认倒霉的消费者也陆续找到她们,开始为自己讨回公道。赵玲成为中消协给予法律援助的对象。去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赵玲的诉讼请求。赵玲不服,已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法院仍未判决。
■京城首审OK镜致残案
OK镜,据说是用来矫正近视的东西,谁知却成为“光明杀手”,使许多青少年的眼睛严重损伤甚至失明致残。为此,中消协日前宣布启用第一笔法律支持金,以人民币10万元支持19名已经或准备起诉的消费者打官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也承诺向19名消费者提供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律师。
本市一女大学生花费数千元配戴了OK镜,结果造成眼角膜划伤感染,右眼接近失明。昨天在西城法院——
昨天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本市女大学生张某因配戴OK镜致残一案。这是本市法院首例公开审理OK镜致残者的起诉。
原告张某2000年在报刊上看到有关OK镜的广告后,为矫正近视,依据广告与自称是上海康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付某联系上,随后按其要求到某医院做检查,交纳了3000元配镜费。从去年5月起张某开始配戴OK镜,但几次复查都发现眼角膜有划伤,且很快发展为绿脓杆菌感染,右眼接近失明。经中日友好医院、北大医院、同仁医院等治疗,目前已做手术两次,仍在治疗之中。
被告方上海康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该公司没有北京办事处,也从未销售过OK镜,付某并非自己公司职员,否认与原告之间存在购销关系。法庭将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张某是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首笔法律支持金支持的19名OK镜受害者之一。
由于接连收到消费者关于OK镜造成眼睛严重损伤甚至失明致残的投诉,中消协日前宣布正式启用第一笔法律支持金,以人民币10万元支持19名已经或准备起诉的消费者打官司。此外,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也承诺向19名消费者提供专业对口的法律援助律师,并按照规定向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供经济帮助。
19名消费者中,年龄最小的仅9岁,最大的也只有22岁。因使用OK镜矫正近视,他们的眼睛均受到了不同程度损害,有的耽误了学业,有的跟随家长奔波各地求医问药,有的做了多次手术,花费数万元视力仍然为零。OK镜对青少年眼睛造成伤害的事件被公开披露后,有些供货商不辞而别,有的医院以找不到供货商为由,拒绝对消费者进行经济赔偿。经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及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先后鉴定,确定OK镜与消费者眼睛发生阿米巴菌、绿脓杆菌感染甚至发生眼角膜溃疡存在因果关系。中消协及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认定:消费者提供的投诉材料证实,一些经营单位根本不具备验配OK镜的主体资格,医生也没有相应的资质。所有的OK镜广告及宣传材料均存在违法和误导的内容,所有的OK镜均没有《产品合格证》。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鉴于消费者在自身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责任医院和OK镜经营者的无理推、拖、赖,以及消费者为治疗已经花费了大笔费用等实际情况,依据《消法》第32条,中消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联合中国法学会向19名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消费者尽快讨回公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金于2000年“3·15”期间设立,目的是“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珠海天年生物工程科技公司2000年全额赞助了首笔法律支持金80万元。
■特别名词:OK镜
OK镜在医学上称做角膜塑形镜片,之所以得OK镜这个俗称并非它在功能上真的OK,而是其英文简称为“Ortho-K”。
一副OK镜产品实际上只是两片指甲大小的镜片,再加上一瓶专用护理液。据介绍,OK镜是一种特殊设计的隐形眼镜,原理是用这种硬性镜片压迫眼睛角膜增加其弧度(即角膜矫形学),从而阻止或减缓近视发展。其原产地为美国,传入我国市场约3年时间,一副OK镜一般售价为3000元左右,也有的卖到六七千元一副。目前,国家药监局仅准许8家美国企业生产的OK镜在中国注册,从未批准过在我国境内生产OK镜。近来有多起反映OK镜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给配戴者造成伤害的情况。针对所发生的问题,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指出:目前,在防治近视、特别是控制青少年近视发展方面尚无有效方法的情况下,角膜塑形术是一种可行的、能获得清晰裸眼视力的非手术矫正方法。但是,OK镜的作用是暂时的、有限的,疗效是可逆的。科学合理的配戴方法,是根据已用镜片的矫正效果,不定期地验配更换新镜片,并不是一副镜片戴到底。为切实保护角膜,有的配戴者在达到所需的矫正目标后即停止使用。配戴OK镜,镜片的清洗、护理也是极为重要的环节。验配OK镜不是普通的商业行为,也非短期行为,在验配人员资质、验配单位的设施方面,都有相应的严格要求。生产、经营与验配单位必须切实负起售后质量责任,对有不良反应的配戴者要主动跟踪,提供必要的帮助,尽快协助有关方面查清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和制造单位应该负责,属于验配问题的,验配单位应该负责。准备配镜的患者或家长,要持慎重态度,在充分了解适应症、禁忌症的前提下,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配。只能使用经过国家注册的产品,验配后保存好诊疗证明和产品的三联单。
北京晚报